為進一步提高商貿物流保障城市運作的能力,市商務局制定出臺了《促進商貿物流發展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指南》主要內容及相關説明
(一)支援方向
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以生活必需品、日用消費品等商貿領域的物流配送為重點,促進商貿物流降本增效、提升商貿物流服務保障的能力和水準、加快商貿物流轉型升級,推動商貿物流信息化、智慧化、集約化、標準化發展,並具有一定示範效應的商貿物流項目。
1.支援商貿物流智慧化發展項目。支援利用5G、物聯網、人工智慧、大數據等現代技術提升物流自動化、集約化水準,支援流通供應鏈上下游企業打通資訊流、物流,促進實現物流標準化一貫化銜接、資訊協同化共用,提高流通供應鏈協同運作效率和水準。
2.支援服務城市運作保障的商貿物流新模式示範項目。推進商貿物流轉型升級,鼓勵共同配送、統一配送、集中配送等模式發展,支援綠色物流技術和模式創新應用。
3.支援冷鏈物流發展項目。支援農産品流通等商貿流通領域冷鏈物流裝備與技術升級,發展全程冷鏈物流服務,鼓勵冷鏈配送模式多元化創新發展。
(二)支援內容
商貿物流基礎設施現代化建設和升級改造;物流智慧化、信息化、標準化軟體開發及硬體採購;自動分揀設備購置;1.2m*1.0m標準化托盤、標準化周轉筐等標準載具及與其配套的貨架等設施設備購置;電動叉車、手持終端設備、GS1資訊採集和處理設備、作業監控等物流設備採購;物流環保節能技術應用及升級改造投入;冷鏈物流設備與技術應用及升級改造投入。
二、項目建設認定時限及進度要求
申報的物流建設項目應已建設完成並已投入使用,項目建設時間應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之間。
三、《指南》執行時間
《指南》執行時間為自《指南》發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項目申報時間為自《指南》發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止。
(聯繫人:物流發展處 丁冠陽、劉小驥;聯繫電話:55579408、5557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