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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創新型綠色技術及示範應用項目徵集遴選管理細則(試行)》政策解讀

日期:2021-10-11 09:46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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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發展改革委印發了《北京市綠色創新技術及示範應用項目徵集遴選管理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管理細則》)。

  一、出臺背景

  2020年6月,經市委深改委審議,我委會同市科委印發了《北京市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實施方案》,政策發佈一年來,我們委託中介機構對實施情況開展了跟蹤評估,評估顯示本市綠色技術創新繼續處於全國領先,本市有3項技術入選國家《綠色技術推廣目錄(2020年)》,創新主體對本市綠色技術創新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空間佈局等方向性政策進一步明晰。但相較于其他高精尖産業,綠色技術創新主體具有行業分佈散、中小企業多等特點,部分綠色技術創新主體難以滿足全市統一的高精尖或者創新支援政策,部分創新主體的獲得感尚不明顯。

  為進一步提高創新主體獲得感,我們研究推出了綠色技術創新支援政策2.0版,主要包括《北京市關於進一步完善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北京市創新型綠色技術及示範應用項目徵集遴選管理細則(試行)》《關於開展北京市2021年創新型綠色技術及應用場景徵集的通知》(以下簡稱《徵集通知》)3個文件。

  二、主要考慮及內容

  《管理細則》作為配套規範性政策文件,共10條,明確了創新型綠色技術徵集和示範應用項目的適用範圍、申報要求、組織實施、工作流程、資金支援和監督管理,確保公開、公平、公正,簡便可行、方便申報。

  (一)明確創新型綠色技術徵集遴選範圍。主要包括碳達峰碳中和、大氣污染防控、節水和水環境綜合治理、節能和環境服務業、固體廢物減量化和資源化、污染場地與土壤修復、現代化能源利用、綠色智慧交通、生態農林業、塑膠污染防治、防止食品浪費等重點領域相關的新技術、新裝備、新産品。

  (二)明確創新型綠色技術示範應用項目。指採用“北京市創新型綠色技術推薦目錄”中技術産品,進行對産業鏈有帶動作用、對綠色科技創新有促進作用、具有行業引領和示範效應的新技術、新産品、新模式示範應用的項目。

  (三)明確創新型綠色技術徵集遴選流程。經過提交申報材料——初步審核——專家評審流程,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對通過專家評審的綠色技術,組織市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工作聯席會議相關部門進行綜合審定後,發佈北京市創新型綠色技術推薦目錄。“推薦目錄”實行動態調整,作為政策支援的依據。

  (四)明確示範項目申報方式。項目單位原則上應在項目開工後、竣工前向所在區發展改革委提出資金支援申請,由區發展改革委對項目的真實性、合規性、基本建設條件、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等進行初審後,及時向市發展改革委申報。市發展改革委對項目進行審核,組織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批復資金申請報告並撥付補助資金。

  (五)明確支援資金撥付方式。補助資金分兩批撥付,第一批為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批復後,撥付補助資金總額的70%;第二批為項目交付使用,完成一個使用週期(非全生命週期)的第三方跟蹤檢測評價後,撥付剩餘資金。

  文件發佈起,符合條件的示範項目即可按要求申報補助資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發展改革委將繼續加強政策跟蹤評價力度,定期進行評估分析,在政策實施過程中找問題、聽需求,不斷優化完善政策,持續為本市綠色技術創新主體營造市場化程度高、支援保障有力的政策環境,切實提升企業主體獲得感。依據《實施細則》,參照國家做法,啟動本市首批綠色創新技術的徵集遴選工作,並對符合條件的綠色技術示範應用項目給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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