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麼要制定這份文件?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等三部門關於將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的通知》,切實做好本市符合條件的現有營利性義務教育學科類培訓機構申請登記非營利性機構工作,市教委會同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通信管理局,結合本市實際,提出相關程式和工作要求。
二、什麼樣的營利性機構,可以申請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申請登記有時限嗎?如果超過時限,能否繼續保留辦學資格?
現有登記為營利法人的線上線下義務教育學科類培訓機構且辦學規範的,可以申請登記成為非營利性機構。
辦學規範主要包括證照齊全、培訓條件達標、培訓內容時間和方式合規、從業人員資質合規、預收資金已納入監管、疫情防控工作規範等各項符合“雙減”政策的規範要求。達到這些規範條件的機構,才可申請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
非營利性機構登記工作應在2021年底前完成。超過時限,仍未申請登記非營利法人的營利性機構,將依法終止義務教育學科類培訓機構的辦學資格。
三、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主要程式是什麼?
主要包括三個程式:
(一)申請新辦學許可。從本文件印發之日起,現有機構可向區教育部門申請新辦學許可,同時交還原辦學許可證,區教育部門按照《北京市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辦學標準(暫行)》《北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審批,審批通過後頒發新的辦學許可證。
(二)申請設立新非營利法人。現有機構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提供相關材料,向區民政部門申請設立新非營利法人,區民政部門依法審批登記。新非營利法人依法設立後,按照審批辦學範圍開展學科培訓,同時應依法履行好用人單位法定義務,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三)登出原辦學許可。區教育部門及時登出現有機構原辦學許可,並向市場監管部門反饋登出情況。
四、營利性機構是否可以從事義務教育學科培訓?是否允許繼續售賣新課?
都不可以。按照國家政策要求,從事義務教育學科培訓的主體應當是非營利性機構。同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等三部門關於將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的通知》要求,本文件已明確,自文件印發之日起,營利性機構不得組織開展義務教育學科培訓的招生收費活動。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範圍的通知》要求,義務教育學科培訓是指,組織開展面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群體,培訓內容涉及國家課程標準的語文、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地理、歷史學科知識的培訓活動。
五、已備案的線上義務教育學科類培訓機構如何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
我市統籌推進已備案的線上義務教育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工作。教育、民政、通信管理部門建立同審聯批機制,進一步明確設置標準和審批流程,統一做好培訓資質審批、非營利法人登記和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業務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