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財政局印發了《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京財金融〔2021〕85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一、關於《管理辦法》出臺的背景、意義
為推動建立普惠金融服務和保障體系,更好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撬動作用,加強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明確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按照財政部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財政部關於修訂發佈<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19〕96號)《北京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和完善市對區轉移支付制度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6〕3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北京實際情況,在徵求相關單位意見基礎上,研究制定了《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對補貼對象、補貼條件、資金申請、資金分配和撥付、預算監管和績效管理以及申報時間、申請材料、部門職責等方面的內容進行明確,旨在提高普惠金融服務水準,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優化小微企業融資環境和支援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建設。
二、關於《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八章三十六條,具體包括總則、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勵補助政策、財政支援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獎勵資金政策、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資金申請、資金分配和下達、預算監管和績效管理、附則等。主要內容如下:
(一)專項資金概念
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用於支援普惠金融發展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包括: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財政支援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
(二)財政部門主要職責
財政部門負責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和資金撥付;組織相關部門對資金使用情況開展預算監督、績效管理。市級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各區開展預算申報、績效評價,匯總審核並報送本地區專項資金申請材料;確定本地區專項資金分配方案;及時分解下達預算;督導相關部門落實專項資金監管要求。區級財政部門負責組織本區專項資金申報審核、資金撥付、使用監督、預算績效管理,確保本區專項資金使用合規、有效。
(三)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相關規定
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勵補助資金用於支援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引導用人單位創造更多就業崗位,推動解決特殊困難群體的結構性就業矛盾。財政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的個人和企業給予貼息補助、對擔保基金運營管理機構和經辦金融機構給予獎勵補助。創業擔保貸款對象、貸款申請條件、貸款額度、貸款年限、貸款利率和貸款財政貼息,根據《關於印發<北京市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管理辦法>和<北京市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金融〔2018〕1911號)、《關於北京市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援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京財金融〔2020〕1159號)和《關於北京市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援力度 推動創業帶動就業的補充通知》(京財金融〔2020〕2682號)等文件,繼續按照現行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四)民營和小微金服改革試點城市獎勵相關規定
民營和小微金服改革試點城市為本市所屬區,每年2個名額,可重復申報。民營和小微金服改革試點城市採取公開競爭性方式選擇,市財政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評審。中央財政對本市每個試點區獎勵3000萬元,獎勵資金可用於試點區金融機構的民營和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或代償,或用於試點城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補充。獎勵資金與試點城市績效掛鉤,中央財政對績效評價或抽評結果分值未達到要求的試點城市,取消試點資格,追回全部獎勵資金。
(五)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政策相關規定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是指經銀保監會批准設立的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三類農村金融機構。
財政部門對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按照不超過其當年貸款平均餘額的2%給予費用補貼。補貼條件包括:一是當年貸款平均餘額同比增長;二是村鎮銀行的年均存貸比高於50%(含50%);三是當年涉農貸款和小微企業貸款平均餘額佔全部貸款平均餘額的比例高於70%(含70%);四是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補貼期限為該金融機構(網點)開業當年(含)起的3年內。對開業超過享受補貼政策年數的,不享受補貼政策;對開業時間晚於當年6月30日的,如當年未享受補貼政策,享受補貼的期限從開業次年開始計算。
(六)資金申請需提供的材料
1.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資金的申請材料包括:
區級財政部門: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資金本年度申請情況説明;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資金上年度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及審核意見;北京市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資金申請詳情表;上年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資金使用情況明細表等。
市級財政部門: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資金本年度申請情況説明;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資金上年度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及審核意見;北京市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資金申請詳情表;上年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資金使用情況明細表等。
2.民營和小微金服改革試點城市獎勵資金的申請材料包括:
區級財政部門:區級財政部門申請文件;試點城市實施方案;試點城市績效目標及評價指標表等。
市級財政部門:市級財政部門申請文件;經評審確定的試點城市名單和實施方案等。
3.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的申請材料包括:
金融機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補貼資金申請文件;北京市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申請表;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成立時的批准文件和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當年每月向銀監部門和人民銀行報送的資産負債項目統計表;當年每月末貸款臺賬、涉農及小微企業貸款明細及符合條件貸款明細;銀監部門的監管要求及報告等。
區級財政部門:區級財政部門補貼資金申請文件;北京市**區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貸款發放及補貼情況表;區級財政部門出具的審核意見等。
市級財政部門:市級財政部門補貼資金申請文件;北京市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貸款發放及補貼情況表;市級財政部門出具的審核意見等。
三、市財政局對貫徹落實《管理辦法》的具體安排
市財政局將嚴格按照《管理辦法》規定落實專項資金,全力支援本市普惠金融發展。具體安排如下:一是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時間節點組織資金申請、審核、報送工作;二是做好所需資金預算安排、分配、下達工作;三是加強預算資金監管,強化績效目標管理,做好項目績效評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