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保障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順利完成學業,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我們制定了《關於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現解讀如下:
一、文件的背景依據
2019年7月,民政部辦公廳印發《“福彩圓夢·孤兒助學工程”項目實施暫行辦法》,我市下發了《北京市民政局關於做好“福彩圓夢·孤兒助學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僅把孤兒納入助學範圍,使用中央福彩金,資助每人每學年1萬元。而民政部《暫行辦法》第21條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拓展‘助學工程’實施對象範圍,提高補助標準,所用資金應為地方資金。”
2019年11月19日,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等十四個部門聯合發文《關於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中明確,“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及年滿18周歲後仍在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或本專科高等教育(含高等職業教育)的,給予每人每學年8000元助學補貼。”這一政策出臺後,還沒有具體落地措施。
為進一步擴大“福彩圓夢”助學範圍,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政策落到實處,我處起草了《關於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並徵求了市教委、市財政局的意見,計劃以三家名義聯合印發。
二、制定經過
《關於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的起草工作於2020年6月啟動,根據《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彩圓夢·孤兒助學工程”項目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民辦發〔2019〕24號)和《關於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京社委兒福發〔2019〕36號)精神,我局起草了《關於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2020年7月先在本處室內部進行了討論、研商和修改;2020年8月發至擬聯合發文單位市教委、市財政局分別徵求意見,2020年9月發至各區民政局徵求意見。2020年10月下旬,分兩次組織各區民政局兒童工作負責人就《關於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進行論證座談,對於“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工程”中的資助對象、資助標準、申請流程、資金管理和工作要求等內容進行了研討。綜合各單位反饋的意見,我們對《關於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與完善。
三、主要內容
《關於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主要分為五個部分。五部分內容分別為:資助對象、資助標準、具體程式、資金管理、工作要求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工程”的施行時間。
一是明確資助對象。資助對象為已納入我市困境兒童生活費保障範圍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年滿18歲後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全日制中等學歷教育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本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高等專科學校就讀的具有正式學籍的在校生(不含博士研究生)。
二是明確資助標準。資助標準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每人每學年8000元助學金,主要用於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書本費等支出。其中,對已享受國家助學金、困難家庭子女教育資助、殘疾人學生和生活困難殘疾人子女學生助學補貼等待遇的,按照不重復原則,在已享受助學金等的額度基礎上,予以補齊。
三是明確具體程式。申請流程為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受理後,2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和內容的真實性、有效性核驗。核驗後,將《北京市“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工程”申請表》等材料簽署意見後報區民政局確認。各區民政局對申請人學籍等資訊進行核實,2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的確認。符合條件的要確認為受助對象,納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工程”;不符合條件的,以書面形式告知並説明理由。各區民政局完成確認後,按學期給予資助,每學期結束後將助學金髮放到受助對象的“民政一卡通”中,並填寫《北京市“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工程”項目匯總表》,每年12月20日前上報市民政局備案。
四是明確資金來源。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經費納入各區財政年度預算安排,可統籌使用因素法分配補助各區的福彩公益金。各區民政局匯總本區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資訊和助學金標準,商區財政局編制和落實年度經費預算安排。
五是明確工作要求和實施時間。要求各區民政局抓好落實、嚴格標準、加強監管,要嚴格資金管理,規範工作流程,自覺接受監督。“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工程”從2020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