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檔案局聯合發佈《北京市深化檔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提出了職稱評審代表作清單,為檔案專業人員量身定制清晰的職稱評價標準。
本次改革將檔案人才分為“研究型”和“應用型”兩類,對於主要從事檔案研究工作的“研究型”人員,着重考察學術水準、學術影響和應用效果,突出其研究能力和成果轉化能力;對於主要從事基層一線檔案業務工作的“應用型”人員,着重考察工作業績,突出其實際操作水準和解決問題、創新方法的能力。
同時,本市持續推行代表作制度。在職稱評審時,檔案專業人員可自主選擇標準規範、修復成果、創意産品以及發明專利、技術方案、研究報告等對檔案事業發展有重要貢獻,且最能體現自己能力水準的代表性成果提交答辯評審。對在檔案專業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或急需緊缺的檔案專業人員,可不受學歷、資歷等條件限制,按規定破格申報高級職稱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