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幾類産品的審批許可權由總局下放到省級?什麼時間實施?
答:建築用鋼筋、水泥、廣播電視傳輸設備、人民幣鑒別儀、預應力混凝土鐵路橋簡支梁等5類産品生産許可證審批許可權由總局下放至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自2020年9月29日起實施。
二、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的審批程式是什麼?
答:視産品不同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的審批程式不同。分簡化審批和告知承諾審批兩種程式。
三、什麼是簡化審批程式?適用於什麼産品?
答:簡化審批程式:企業提交申請單和産品檢驗合格報告並作出保證産品品質安全的承諾後,行政機關組織審查組,按照《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實施通則》及其實施細則要求,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實地核查合格可獲得生産許可證。審批時限10個工作日。適用於建築用鋼筋、水泥、廣播電視傳輸設備、人民幣鑒別儀、預應力混凝土鐵路橋簡支梁和危險化學品等6類産品。
四、什麼是告知承諾審批程式?適用於什麼産品?
答:告知承諾審批程式:企業提交申請單和産品檢驗合格報告,並簽署告知承諾書後,經形式審查合格,當日辦理髮證。企業獲證後30個自然日內,行政機關組織審查組,依據生産許可證法定條件對企業履行承諾情況、申報材料一致性進行監督性現場審查。適用於食品相關産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及容器、電線電纜、化肥等四類産品。
五、告知承諾審批程式實施時間?
答:自2020年10月15日起,食品相關産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及容器、電線電纜、化肥等四類産品實施告知承諾審批程式,
六、違諾的懲戒是什麼?
答:企業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嚴重不符、或者經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後仍未達到許可條件的,以欺騙、提交虛假材料等獲得生産許可證的,依法撤銷生産許可證,並依法予以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