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政策修訂背景
1.本次政策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北京市作為全國科技創新中心,一直堅持“安全第一、鼓勵創新”原則,積極推進自動駕駛技術科學試驗與産業探索。于2017年12月發佈了《北京市關於加快推進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和《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截止2020年10月,北京市自動駕駛道路測試累計安全測試里程已經超過200萬公里。
隨著工作的穩步推進和相關産業的快速發展,北京市自動駕駛道路測試工作重點已從“研發和道路測試階段”向“特定區域的示範運作階段”邁進。本次《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修訂工作是在上述背景下開展的。
2.本次發佈的《實施細則》是第幾次修訂?
本次發佈的《實施細則》是該政策自2017年12月發佈以來第3次修訂。
3.此次《實施細則》修訂經過了哪些過程?
北京市自動駕駛測試管理聯席工作小組多次組織相關企業單位座談,組織召開專家會徵詢行業內專家意見,並徵詢了相關部門建議後,最終形成本《實施細則》。
二、關於政策主要更新
1.《實施細則》在車輛道路測試管理方面進行了哪些優化?
延長了自動駕駛車輛測試號牌有效期。原實施細則規定審查意見有效期1年且每3個月需要在同批次車輛中抽取一輛車進行測試評估,確保車輛未發生重大變更。本次修訂將審查意見有效期改為2年,期間企業需承諾未對車輛進行重大變更,2年期滿後,如企業仍未對車輛進行重大變更的,還可申請繼續延期。
2.《實施細則》整體測試架構如何劃分?
根據技術發展現狀,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劃分為通用技術測試、專項技術測試與試運營測試三大類型。繼續支援通用技術測試,同時豐富專項技術測試內容,優化試運營測試內容。
3.《實施細則》增加了哪些專項技術測試內容?
專項技術測試方面,《實施細則》繼續支援編隊行駛測試,同時新增特殊天氣環境(夜間、雨、霧)、高速環境、無人化技術測試場景。
4.《實施細則》對試運營測試進行了哪些優化?
《實施細則》持續支援運營服務模式探索,支援載人、載物技術測試。調整了道路測試里程要求,同時支援規模化的試運營探索,取消測試車輛數的限制。
5.自動駕駛車輛申請公開道路測試須經過哪些流程?

圖1通用技術測試流程圖

圖2專項技術測試(特殊天氣、無人化)申請流程圖

圖3專項技術測試(高速公路、編隊)

圖4試運營測試申請流程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