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交科發〔2020〕9號
各有關單位:
為持續推進北京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工作,市交通委、市公安交管局、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對前期發佈的《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京交科發〔2019〕19號)進行了修訂,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後的文件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原實施細則廢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2020年11月12日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關於印發《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京交科發〔2020〕9號
各有關單位:
為持續推進北京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工作,市交通委、市公安交管局、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對前期發佈的《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京交科發〔2019〕19號)進行了修訂,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後的文件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原實施細則廢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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