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經濟、交通/公路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4. [實施日期] 2020-11-13
  5. [成文日期] 2020-11-12
  6. [發文字號] 京交科發〔2020〕9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11-1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關於印發《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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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交科發〔2020〕9號

各有關單位:

  為持續推進北京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工作,市交通委、市公安交管局、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對前期發佈的《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京交科發〔2019〕19號)進行了修訂,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後的文件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原實施細則廢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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