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背景
2020年8月11日,國務院發佈《關於同意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的批復》,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等28個省、市(區域)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期限3年。為落實《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總體方案》)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在總結上一輪試點成效的基礎上,緊密結合國務院批復的《深化北京市新一輪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工作方案》和《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內容,制定印發《北京市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實施方案》(京商服貿字〔2020〕38號)。
二、主要內容
共三部分:第一部分:明確本輪試點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依託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和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兩區”)政策創新和服貿會重要平臺,推動服務貿易和首都開放型經濟實現高品質發展。第二部分:提出本輪試點的重點任務。從“聚焦數字貿易,激發北京數字經濟國際化新動能”“圍繞重點領域,塑造首都服務業雙向開放新格局”“打造高端平臺,夯實服務貿易多極引領新支撐”“培育貿易主體,推動‘北京服務’走出去”“優化治理體系,營造服務貿易一流營商環境”5個方面提出85項任務舉措。第三部分:提出本輪試點的實施保障任務。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評價考核、健全統計監測等。
三、試點期限
本實施方案自2020年11月19日起施行,在國家規定期限內完成試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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