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佈本通知的主要目的?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營商環境,減證便民,讓利於民,減輕借款申請人的負擔,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同意,不再由借款申請人承擔公積金貸款二手房評估費。
2.通知的主要內容?
一是購買二手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借款申請人無需自行辦理房屋評估手續,但是為了防範公積金貸款風險,改由貸款經辦部門內部核查。二是組合貸款二手房評估費由貸款受託銀行承擔;非組合貸款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3.政策的適用範圍和時間?
適用範圍:因購買二手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借款申請人。
適用時間:依據建法規〔2019〕6號文件精神,對於2019年9月16日(含)後放款的,借款申請人無需承擔公積金貸款二手房評估費。
4.如何辦理退費?
貸款放款銀行根據借款申請人留存的聯繫方式會主動與借款申請人取得聯繫登記核實,同時借款申請人也可自行聯繫貸款放款銀行進行登記備案。為方便借款人,非組合貸款二手房評估費退回至公積金貸款還款賬戶,組合貸款二手房評估費由各貸款放款銀行與借款人確認退回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