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提升北京高校專利品質加快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北京高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中心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政策解讀如下:
一、制定《意見》和《管理辦法》政策背景是什麼?
2015年,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指出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科技、財政、投資、稅收、人才、産業、金融等政策協同,為科技成果轉化創造良好環境。2016年,國務院出臺《關於印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明確各地方、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組織領導,相關部門要按照法律規定研究制定符合所管理行業、領域特點的科技成果轉化政策。同年,教育部、科技部聯合發佈《關於加強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的若干意見》,強調各省級教育、科技行政部門,各高校要認真學習貫徹“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的深刻內涵,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戰略部署上來,根據本意見的要求和自身實際情況,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2020年,教育部、國家知識産權局、科技部發佈《關於提升高等學校專利品質促進轉化運用的若干意見》,要求各省級教育、知識産權管理、科技行政部門,各高校進一步完善知識産權管理體系,並與科技創新體系、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有機融合,提升專利品質,增強專利運營,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近年來,根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工作要求,市教委先後在北京高校建設29個北京市大學科技園、12個北京市技術轉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已成為北京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面臨國家加快壯大戰略性新興産業、構建現代産業新體系和北京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服務全國文化中心建設的新形勢、新任務,現有平臺在功能定位、建設領域、體制機制等方面已不能適應新形勢、不能滿足新任務,亟需加強北京高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平臺建設。
為加快推動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北京市委、市政府出臺《關於統籌推進北京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要完善配套政策,推進服務體系建設,優化科技成果轉化環境,加快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市教委、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於提升北京高校科技創新能力的意見》,提出要整合優化北京市技術轉移中心、大學科技園等創新平臺,建設一批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心,加快推動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提升高校社會服務能力。
二、《意見》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意見》的主要內容有五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導思想。明確提升高校專利品質加快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的指導思想。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則。明確提升高校專利品質加快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要堅持堅持品質優先、機制創新、協同發展原則。第三部分是建設目標。明確要完善高校知識産權全流程管理體系,建設一批北京高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中心,培養一批高水準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為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全國科技創新中心、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和社會進步提供有力保障。第四部分是建設任務。闡明要重點圍繞建設北京高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中心、完善高校知識産權管理和專利申請評估體系、加強協同育人培養高水準技術轉移人才、加強資源共用提升專業服務水準四項建設任務。第五部分是組織實施。闡明提升高校專利品質加快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要加強組織領導、有序推進落實、加強監測評估和突出示範引領。
三、《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有七章22條:第一章是總則(第1-3條)。明確成果轉移轉化促進中心建設的目的依據、建設原則和建設定位。第二章是組織模式(第4-6條)。明確成果轉移轉化促進中心建設的管理層次,市教委、依託高校和中心三方所承擔的責任。第三章是申報與評審(第7-9條)。主要明確成果轉移轉化促進中心申報條件與評審流程。強調依託高校已建立起較完備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産學研合作工作機制和體系,相關工作運轉順暢等。第四章是運作管理(第10-12條)。詳細闡明成果轉移轉化促進中心的制度建設、重點任務和自律管理要求,特別是在機制創新、知識産權、人才培養、資訊共用和專業服務等方面,明確中心重點任務。第五章是經費支援(第13-16條)。明確成果轉移轉化促進中心是以促進項目和引導項目的形式,擇優給予經費支援,同時明確經費管理辦法。第六章是績效評價(第17-19條)。明確成果轉移轉化促進中心的評價指標、評價方式和評價結果使用辦法。第七章是附則(第20-22條)。給出成果轉移轉化促進中心命名規則,本辦法解釋許可權和執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