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減輕疫情對中小微企業生産經營的影響,幫助企業共渡難關和穩定發展,在疫情期間對受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停徵佔道費。
2月5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中第1條措施提出,“疫情期間,對受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停徵佔道費”。
具體來講,申請人符合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且在本市(北京)註冊,疫情期間因工程建設需要佔用城市道路的,在申報臨時佔用城市道路許可要件時,可一併提出停徵佔道費申請。其中,因工程建設需要佔用城市道路的時間段為“疫情期間”,具體日期自2020年2月5日開始,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通知。
疫情期間申請辦理停徵佔道費,需要提供停徵佔道費申請、本企業符合中小微企業的相關證明材料(或中小微企業聲明函)各一份。辦理流程上,申請人在申報臨時佔用城市道路許可要件時,一併提出停徵佔道費申請及本企業符合中小微企業的相關證明材料;許可單位按照行政許可程式性規定,依法出具行政許可手續,停徵佔道費。
涉及市管城市道路的,申請人可到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辦理;涉及區管城市道路的,可諮詢聯繫城六區交通委、各郊區城市管理委、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