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經濟、交通/公路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0-02-05
  5. [成文日期] 2020-02-07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2020-12-31
  8. [發佈日期] 2020-02-0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停徵本市中小微企業城市道路佔道費的通知

列印
字號:        

城六區交通委、各郊區城市管理委、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實減輕疫情對中小微企業生産經營影響,幫助企業共渡難關和穩定發展,按照市政府指示精神,現就疫情期間停徵本市中小微企業佔道費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徵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0〕7號)。

  二、適用範圍: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發佈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且在本市(北京)註冊的中小微企業因工程建設需要佔用城市道路的。

  三、停徵時限:自2020年2月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因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響應結束等原因政策措施不再有必要性的自然失效)。

  四、辦理程式

  (一)申請人在申報佔道許可要件時,應一併提出停徵佔道費申請,及本企業符合中小微企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許可單位按照行政許可程式性規定,依法出具行政許可手續,停徵佔道費。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2020年2月7日

分享: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