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精準脫貧力度,促進農業高品質發展,進一步激發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就業的熱情和活力,鼓勵城市各類人才帶着資金、技術下鄉創業,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市人力社保局會同市農業農村局等20余家單位,通過實地調研、梳理政策、挖掘增量、徵集建議,研究出臺了《關於支援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就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緊緊圍繞貫徹落實中央及我市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文件精神,在優化鄉村創業就業支撐平臺、暢通各類人才返鄉下鄉渠道、完善社會保障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一、優化環境,七項措施優化創業就業支撐平臺
一是大力發展現代農業、休閒農業和鄉村旅游、精品民宿、養生養老、綠化美化、林下産業等鄉村産業,吸引各類人才創業就業。
二是建立市區兩級、具有區域特色的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基地),提供初創企業場地支援、創業孵化服務及科創基金農業創新子基金支援。
三是提供返鄉下鄉人員創業補貼支援。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可申請享受最長5年的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四是提供便捷的創業商事服務。開闢農村創業創新業務辦理綠色通道,通過“容缺受理”、“全市通辦”等一系列服務舉措,提供優質便捷的商事服務。
五是提供有效的創業金融服務。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或企業給予創業擔保貸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符合農村創新創業需求的信貸産品和服務模式。探索建立“政府+銀行+保險公司+企業”的投融資服務機制。
六是提供創新創業諮詢服務,遴選雙創導師,為各類人員提供多樣化的專家輔導和創業服務。利用“12345”、農村遠端教育等開展就業創業諮詢服務。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全面對接返鄉下鄉人員創辦的企業,指導其招聘工作。
七是完善創業用地用電支援措施。支援鄉村建設的土地流轉、土地租賃、建設用地配額等,鼓勵農用地和建設用地複合使用,支援依法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用於創新創業。農産品初加工用電均執行農業生産電價。
二、分類施策,暢通三類人員返鄉下鄉渠道
針對高素質農民:一是完善高素質農民培育體系。優化調整各類農業農村教育培訓資源,鼓勵農民就近就地接受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建立完善實訓基地,提供創業培訓、職業培訓、專業培訓。積極鼓勵高素質農民參加本市各類創業大賽、技能大賽,對具有示範性、引領性的優秀項目給予資助。二是定向培養農村專業人才培。圍繞鄉村産業發展需求,靈活設置課程和專業,重點培養培訓農業職業經理人、經紀人、鄉村規劃師、鄉村工匠、鄉村醫生、文化能人、非遺傳承人、鄉土社工等農村專業人才。深入推進農村就業勞動力職業技能提升,每年提供免費技能培訓,培訓期間給予生活補貼。
針對科技人員:一是打通高校、科研機構科技人員到農村創新創業渠道,支援科技人員通過兼職、在職創辦企業、在崗創業、到企業挂職、參與項目合作、離崗創業等方式到農村現代種業、設施農業、智慧裝備、綠色發展等領域創新創業。二是加大對種業科技人員成果權益分配的激勵力度,全力推進我市種業人才發展和科研成果權益改革工作,鼓勵從事種業科研、推廣的非營利性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學校採用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開展種業科研成果轉移轉化。三是加大對農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的支援力度,在農村創新創業、人才培養、農民培訓等方面的業績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涉農高校、科研機構農業推廣教授(研究員)制度。四是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支援科技特派員將科技、資本、管理、資訊等現代生産要素帶到農村,提供科技服務或與農民結成利益共同體。
針對青年人才:一是持續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擔任鄉村振興協理員,協助加強農村黨建、發展特色産業、建設美麗鄉村、提升治理水準,服務和保障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二是發揮大學生創業板作用,高校畢業生在農業領域創辦的優質企業,可通過本市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登陸大學生創業板,獲得企業展示、政策扶持、融資對接、股權託管、培訓輔導等服務。
三、完善保障措施,為返鄉下鄉人員工作生活提供便利
一是完善社保教育政策。農村創業就業人員可在創業地按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照相關規定繳存並使用住房公積金,其子女符合參保條件的要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範圍。二是提供初創失敗保障救助。對在農村初始創業失敗後生活困難且符合本市社會救助條件的人員,給予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救助;符合本市相關社會救助條件的,可享受醫療、教育、住房、就業、採暖等專項救助和臨時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