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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動態監管 強化兩場聯動 本市出臺《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條件監督檢查規定》

日期:2019-12-31 18:26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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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6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佈了《北京市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條件監督檢查規定(試行)》,正式在全市建築施工領域實施安全生産條件監督檢查制度。

  根據文件要求,市住建委每年將對全市部分建築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産條件進行監督檢查,將發生生産安全事故等存在12類情形的施工企業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檢查採取市、區住建委聯動的方式,分別對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産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及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核查。與文件配套印發的還包括《北京市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條件檢查單》及《施工企業不符合安全生産條件認定標準》(資料核查)、(現場核查)三張附表,用來判斷施工企業是否符合安全生産條件。對於依據《施工企業不符合安全生産條件認定標準》判定不符合安全生産條件的施工企業,市住建委將依據《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管理規定》暫扣其安全生産許可證,並責令企業整改。直至企業整改完畢並經市、區住建委復查合格後方可發還安全生産許可證。此外,文件列舉了4類施工現場違法違規行為,區住建委可直接提請市住建委暫扣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並詳細規定了執法移轉的流程。明確了企業發生不同級別生産安全事故所對應的暫扣安全生産許可證的期限,明確了吊銷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的具體情形。同時,對於連續三年未被暫扣安全生産許可證的施工企業,市住建委在評獎評優時予以優先考慮。

  2020年,市住建委將在全市建築施工領域全面落實《北京市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條件監督檢查規定(試行)》,同時進一步加大對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的處罰力度,將施工現場安全隱患與施工企業建築市場從業相掛鉤,促進本市建築施工企業改善並保持安全生産條件,防範生産安全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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