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貫徹落實中央及北京市關於全面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體系,保障社會公眾知情權和監督權,北京市國資委出臺了《關於推進市管企業資訊公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一、起草背景
(一)國務院國資委對企業資訊公開提出要求
2016年12月,國務院國資委印發《關於推進中央企業資訊公開的指導意見》(國資發〔2016〕315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積極穩妥推進中央企業資訊公開工作。《指導意見》同時要求,各省(區、市)國資委指導所出資企業開展資訊公開工作。
(二)我市國企改革文件要求推進企業資訊公開工作
2018年12月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 推動高品質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8年-2020年)》,提出“完善國有資産和國有企業資訊公開制度”,並將推進市管企業資訊公開工作的政策文件作為《三年行動計劃》的15項配套文件之一。
(三)打造法治國企陽光國企的需要
通過企業資訊公開,保障人民群眾對國有企業生産經營重大活動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推動市管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提高公司治理水準,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分三章,主要包括市管企業資訊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圍繞加強北京“四個中心”功能建設和提高“四個服務”水準,落實國有企業改革總體部署,以促進市管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提高公司治理水準為目標,以建立完善市管企業資訊公開體制機制為重點,以首善標準紮實推進市管企業資訊公開工作,努力打造適應市場化、現代化、國際化發展的法治國企、陽光國企。
2.基本原則:一是堅持依法合規。二是內容真實準確。三是積極穩妥推進。四是嚴格落實責任,明確市管企業為本企業資訊公開的責任主體。
3.工作目標:到2020年,市管企業資訊公開制度體系和工作體制機制基本健全,資訊公開工作流程規範有序,制度化、標準化、資訊化水準明顯提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意識普遍增強,社會公眾對市管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知情權、監督權得到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是全面梳理資訊公開要求。二是依法確定主動公開的資訊內容,市管企業主動公開的資訊內容應當包括企業基本資訊、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構、重要人事變動、企業負責人薪酬情況等13方面資訊。三是規範資訊公開程式。四是嚴格評估審查制度。五是豐富公開載體和形式。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二是加強宣傳培訓,提高能力素質。三是切實履職擔當,強化監督問責。
三、相關補充説明
本《實施意見》僅適用於北京市國資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所監管的國有企業,不針對一般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