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國資發〔2019〕23號
各市管企業:
《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推進市管企業資訊公開的實施意見》已經市國資委2019年第16次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9年11月25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推進市管企業資訊公開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全面深化市屬國資國企改革的意見》(京發〔2014〕13號)和國務院國資委《關於推進中央企業資訊公開的指導意見》(國資發〔2016〕315號),促進企業規範運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現就推進市管企業資訊公開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圍繞加強北京“四個中心”功能建設和提高“四個服務”水準,落實國有企業改革總體部署,以促進市管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提高公司治理水準為目標,以建立完善市管企業資訊公開體制機制為重點,以首善標準紮實推進市管企業資訊公開工作,努力打造適應市場化、現代化、國際化發展的法治國企、陽光國企。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合規。嚴格落實國家和北京市以及市國資委有關企業資訊公開的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建立健全市管企業資訊公開工作制度,不斷完善資訊公開的內容、方式、範圍和程式,嚴格保護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安全。
內容真實準確。確保市管企業公開的資訊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公開及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積極穩妥推進。要立足回應監管機構、社會公眾等各方面關切,積極探索市管企業資訊公開的有效途徑,穩步推進企業資訊公開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誰形成誰公開、誰公開誰負責”的要求,建立市管企業資訊公開責任制,逐步建立公開資訊清單制。市管企業為本企業資訊公開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開展本企業以及所屬企業資訊公開工作。市國資委負責指導督促市管企業資訊公開工作。
(三)工作目標
到2020年,市管企業資訊公開制度體系和工作體制機制基本健全,資訊公開工作流程規範有序,制度化、標準化、資訊化水準明顯提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意識普遍增強,社會公眾對市管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知情權、監督權得到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梳理資訊公開要求。市管企業應依照公司法、證券法、企業國有資産法、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北京市公共服務類國有企業資訊公開辦法等規定和國有企業改革文件要求,系統梳理本企業資訊公開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
(二)依法確定主動公開的資訊內容。市管企業主動公開的資訊內容應當包括:工商註冊登記等企業基本資訊;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構、重要人事變動、企業負責人薪酬情況、企業工資總額和職工平均工資水準;企業主要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情況;企業重大改制重組結果;通過産權市場轉讓企業産權和企業增資等資訊;有關部門依法要求公開的監督檢查問題整改情況、重大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情況;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其他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資訊。
市管企業可結合企業性質和行業特點,進一步細化資訊公開的內容。市管企業所屬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的相關規定進行資訊公開。提供社會公共服務、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企業,按照中央和北京市有關規定進行資訊公開。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應當公開的企業資訊,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訊公開。
(三)規範資訊公開程式。市管企業要制定本企業資訊公開工作規範和流程,明確企業對外公開資訊的形成、審查、批准、發佈等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程式;細化資訊公開的內容、範圍、形式、時限和歸檔要求,規範有序公開企業資訊。
(四)嚴格評估審查制度。市管企業要結合企業實際,依法依規界定本企業不予公開(豁免公開)的資訊內容。要切實做好資訊公開前的保密審查工作,明確保密審查責任和程式,妥善處理好資訊公開與保守秘密的關係,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企業資訊,不得公開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企業資訊。要認真開展資訊公開風險評估工作,提前研判擬公開資訊的影響和風險,制定相應的防範、化解和回應預案。對公開後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公開前須徵得第三方同意;但不公開可能對公眾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並將決定公開的資訊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
(五)豐富公開載體和形式。市管企業應當將門戶網站作為企業資訊公開的第一平臺,在一級欄目設置資訊公開專欄,不斷完善內容和功能。要結合實際,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微網志、微信、客戶端等各種媒介,暢通公開渠道,豐富公開形式,增強資訊發佈的時效性和權威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一級企業要成立由辦公室、董事會辦公室、人力資源、宣傳、財務、保密、法務、資訊化、信訪等業務部門組成的資訊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一名企業負責人分管,統籌謀劃本企業和所屬企業資訊公開工作。要確定一個業務部門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企業資訊公開日常工作,逐步建立統一指揮、任務明確、職責清晰、密切協作、推進有力的工作體制機制,確保資訊公開工作落實到位。
(二)加強宣傳培訓,提高能力素質。要加強企業資訊公開工作的宣傳引導,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資訊公開教育培訓、業務研究和經驗交流,及時總結推廣典型做法,不斷提高工作人員資訊公開專業素養和依法主動對外公開資訊意識,增強政策把握能力、資訊發佈能力、解疑釋惑能力、輿情研判能力和回應引導能力。
(三)切實履職擔當,強化監督問責。市管企業要把資訊公開納入企業重點工作進行謀劃和推進。市國資委加強對市管企業資訊公開工作的指導和引導,適時開展監督和檢查,對不履行主動公開義務或未按規定進行公開的,嚴肅批評、公開通報;對弄虛作假、隱瞞實情、欺騙公眾,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責令其糾正,消除負面影響,並依法追究相關企業和人員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