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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出颱風險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辦法 全面構建建築工程安全生産雙重預防長效機制

日期:2019-02-01 00:00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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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增強我市建築施工領域生産安全事故預防預控能力,全面構建建築工程安全生産雙重預防體系,近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出臺《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按照“出標準、建平臺、定辦法”三步走的雙重預防體系建設部署,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先後出臺《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重大生産安全事故隱患判定導則(試行)》《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技術指南(試行)》,以及搭建全市統一的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資訊平臺,出臺《辦法》的目的是要進一步明確各參建單位安全生産雙重預防工作的主體責任,落實好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體要求,建立掛牌督辦工作制度,完善雙重預防機制的政府監管體系,借助信息化技術手段,不斷提升施工現場生産安全事故的預防預控能力。

  《辦法》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施工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的定義,對安全風險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信息化管理,通過建設統一的雙重預防管理資訊平臺,實現風險與隱患的清單化、動態化、信息化管理。二是厘清各參建單位責任。建設單位要增強勘察設計階段的安全風險意識,協調組織各參建單位開展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施工單位要將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納入企業安全生産責任制,建立雙重預防各項工作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制定監督檢查計劃,重點管控重大和較大風險,重點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督促指導施工單位項目部落實雙重預防工作要求。監理單位要將雙重預防工作的監督管理列入監理計劃、制定監理實施細則,檢查施工單位風險管控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三是建立掛牌督辦工作制度,明確掛牌督辦形式,規定掛牌督辦流程。四是明確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行政處理和行政處罰作出具體規定。

  《辦法》的出臺是我市建設系統落實安全生産領域改革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是有效解決建築施工領域安全生産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重要手段,將對我市建築工程安全生産水準的提升産生強有力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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