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本市將在全市範圍內推進孕産期心理保健工作,評價孕産婦心理健康狀況,早期識別孕産婦心理狀態,及時治療、轉診。北京市衛生健康委最新公佈《關於開展孕産期心理保健工作的通知》,明確將對孕産婦開展孕期全程心理健康篩查。
孕産期心理狀態與孕婦自身健康和胎兒生長髮育密切相關,孕産期抑鬱障礙(MDD)嚴重影響婦女身心健康,威脅孕婦及胎兒生命安全。因此,本市將開展孕期全程心理健康篩查。市衛生健康委稱,在本市領取母子健康手冊(孕産保健檔案),進行系統産前檢查的孕産婦,均為孕産婦心理保健服務對象。孕婦可關注“北京婦幼健康服務”公眾號,於孕早期(13周前)、孕中期(16周至24周)、孕晚期(25周至32周)和産後42天分別進行孕産婦心理健康篩查。
孕婦填寫孕期心理健康篩查使用患者健康問卷抑鬱量表時,0分至4分為未見異常;5分至14分為可疑高危,建議至助産機構精神科(心理科、身心疾病科)或市、區婦幼保健院進行心理諮詢;大於等於15分則提示抑鬱可能性大,建議至精神專科醫院進一步診治。
助産機構應對就診孕産婦做好心理保健宣教工作,充分告知孕婦篩查注意事項,督促孕産婦進行孕産期心理健康篩查,並指導孕産婦進行量表填寫。對於在本機構內精神科(心理科、身心疾病科)就診的孕婦,及時進行科室間轉介,並跟蹤結果。婦幼保健機構要對就診孕産婦做好心理諮詢服務,超出自身診治範圍,應提供轉介服務,並做好資訊收集及資訊利用工作,對篩查異常未及時就診的孕産婦進行追訪。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對建冊孕婦進行孕産婦心理保健健康宣教,可疑高危人群和可疑抑鬱的孕産婦納入高危孕産婦追訪。北京安定醫院、北京大學第六醫院、北京回龍觀醫院等專科醫院要積極發揮專業技術優勢,繼續提供專業技術支援,完善轉會診工作流程,保證篩查可疑孕婦轉會診綠色通道暢通。
據悉,未來各區將建立一支由産科醫師、精神科醫師、婦幼保健醫師等組成的工作團隊,加強與市級精神專科醫院合作,為孕産婦心理保健工作提供專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