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印發《關於調整城鄉就業管理制度業務經辦有關材料的通知》,今後,申辦用人單位辦理就業登記等三項業務時無需再提交戶口簿複印件。
據介紹,市人力社保局通過開展減證便民,減少提交城鄉就業制度業務經辦過程中涉及的戶口簿及複印件,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數據資訊共用,提升本市就業服務水準和能力,向服務對象提供更加便捷、便利的公共就業服務。今後,用人單位辦理就業登記或個人辦理就業失業登記,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時,不用再提交戶口簿複印件,個人在辦理失業登記地變遷時,也不再提交戶口變遷證明;實現創業的畢業年度內高校在校生申領《就業創業證》時,不再提交戶口簿複印件;符合條件的農村勞動力辦理求職登記時,不再提交戶口簿。
依據通知要求,材料簡化後,相應的戶籍資訊將通過資訊系統調取,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將調取的資訊與服務對象填寫的戶籍資訊進行核對,無誤後,為服務對象辦理相關業務。
市人力社保部門要求各級經辦部門嚴格落實文件規定,嚴禁增加證明材料,確保規定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