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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可線上上申報

日期:2018-10-19 09:07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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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可網申 今年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期間可到223處發放點領取

  2018年10月18日,交管部門公佈了《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於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市民可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間領取臨時標識,申領方式分為“線上申報、線下領取”,“預約辦理、現場申領”兩種。全市共設置223處臨時標識發放站點。

  臨時標識申領期六個月

  究竟什麼車該領取臨時標識?《辦法》明確指出,臨時標識適用於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且未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編制的産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市民可通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網進行查詢。此外,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官網及“北京交警”APP中即將上線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也提供目錄查詢服務。

  臨時標識申領期為六個月,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也就是説,2019年5月1日起,交管部門將不再發放臨時標識,未申領臨時標識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此次臨時標識樣式為橘黃色標識底色,上部為“京臨”二字,下部為七位阿拉伯數字,要求懸挂在車輛後部。

  線上申報後現場掃碼領標

  車輛所有人領取臨時標識有兩種方式,一是“線上申報、線下領取”,即車主通過“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車輛資訊,經交管部門審核通過後,再按照預約的時間、地點領取、安裝臨時標識。二是“預約辦理、現場申領”,即車主通過“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預約申領臨時標識的時間及地點,預約成功後,到現場提交身份證明並交驗車輛後領取臨時標識。

  交管部門鼓勵車主儘量選擇“線上申報、線下領取”方式辦理,以加快辦理流程,縮短等候時間。據介紹,使用這種方法線上申報,錄入備案資訊後,系統會生成一個二維碼,市民按照預約時間到選擇的發放點領標識時,車主只需出示身份證和二維碼,甚至連車都不必騎去現場。

  為滿足市民上牌需求,交管部門共設置223處發放站點,其中“線上申報、線下領取”地點202處;“預約辦理、現場申領”地點21處。“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已在“北京交警”APP研發完畢,將於2018年10月31日提前一天上線接受申請和預約。

  偽造變造號牌罰款千元

  臨時標識可以用到什麼時候?《辦法》明確了過渡期管理時限。對已經申領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設置3年過渡期,過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開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3年過渡期是‘最後期限’。”市交管局副局長劉恕強調,上了臨時標識之後,最多也只能使用到2021年10月31日,並非上了臨時標識之後,車輛就徹底獲得了合法身份。

  市交管局法制處相關負責人介紹,2019年5月1日後未申領臨時標識的超標車再上路,將面臨罰款一千元、扣留車輛的處罰。如果已經申領卻未懸挂就上路的,也要罰款20元。自2018年11月1日起,凡是使用偽造、變造或其他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的,交管部門將依法予以收繳,並對駕駛人處一千元罰款。

  交管部門特別提示,對於2018年11月1日以後購買的目錄內電動自行車,車主需在15日內持相關手續,到交管部門的非機動車管理站申領正式號牌。此外,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且在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車主,因時間久遠購車憑證或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丟失的,可持身份證明並交驗車輛後,到本市任一家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電動自行車註冊業務。

  馬上就訪

  1、超標車與合規車處罰標準一致嗎?

  交管局法制處相關負責人介紹,無論是懸挂了正式號牌的電動自行車,還是領取了臨時標識的超標車,都要嚴格遵守非機動車通行管理有關規定,處罰標準一致。也就是説,懸挂臨時標識的超標車發生闖燈、越線等違法行為,同樣要受到處罰。同時,除了以往的現場執法,交管部門正在研究未來增加非現場執法方式。

  2、目錄內車輛改裝後可否上牌?

  劉恕明確指出,即使車輛在目錄上,私自改造後等於改變了産品技術標準,也不允許上正式牌照。車管所相關負責人介紹,一個最簡單的判斷車輛是否合規的方法就是看有無“腳蹬子”,因為合規車輛除了時速、重量限制,均須具備腳踏功能。

  3、新購超標車可以領臨時標識嗎?

  臨時標識適用於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且未在目錄上的超標車。那麼,如果市民11月1日之後再購買超標電動車,還能申領臨時標識嗎?交管部門表示,目前通過各職能部門的共同努力,超標車的銷售大幅度減少,此類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已經很低了。

  4、過渡期過後車輛如何報廢?

  交管部門介紹,3年過渡期滿後,市民需要自行對車輛進行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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