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殯葬收費管理,進一步規範殯葬收費行為,保障群眾基本殯葬服務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定價目錄>的通知》(京發改規〔2018〕2號)(以下簡稱2號文件),北京市民政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殯葬服務收費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現解讀如下:
一、殯葬服務收費項目以及定價部門
北京市殯葬服務分為殯葬基本服務和延伸性服務。殯葬服務價格實行全市統一政策、分級管理,並根據服務項目的重要程度和競爭條件,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納入政府定價目錄的殯葬服務項目收費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未納入政府定價目錄的殯葬服務項目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納入北京市定價目錄的殯葬服務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根據2號文件,納入定價目錄範圍以內的殯葬服務收費包含九類,其中殯葬其他服務收費有五類,由市民政主管部門單獨定價,即有償服務公墓墓穴租賃費、管理費,遺體整容、遺體防腐、弔唁設施及設備租賃費。市民政局進行重新梳理,在原有價格不變的基礎上,對部分滯後或與實際脫節的收費項目細則進行調整和細化。
未納入北京市定價目錄的殯葬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根據2號文件規定和《國家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市民政局進行全面清理後,對於屬於這部分殯葬服務項目的6個規範性文件應予以廢止,取消60個收費定價項目。
二、規範殯葬服務收費行為
《通知》明確了服務定價行為、規範經營單位服務收費行為、依法誠信經營、保障公益便民等內容。明確各單位要認真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佈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文件依據、減免政策、舉報電話、服務流程和服務規範等內容,廣泛接受社會監督,並進一步強化便民惠民舉措。
三、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監管
《通知》明確,各單位加大政策宣傳,要積極會同價格管理部門,加強對所屬殯葬服務單位的收費管理。對不按價格管理政策,不實行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是強買強賣、捆綁銷售等違法行為進行嚴肅處理。民政執法部門要加強對殯葬服務價格的執法檢查,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