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本市發佈人才住房政策,服務保障在京就業創業人才 人才政策房可租可買可領補貼
一旦滿足各區、園區的人才標準,就可以獲得專配政策房、租房補貼等政策支援。2018年7月20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部門正式發佈《關於優化住房支援政策服務保障人才發展的意見》。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人才住房政策,主要是結合“三城一區”及其他國家或本市重點功能區建設,服務保障在京就業創業的人才。
三大渠道籌集人才政策房
這份人才住房政策出臺前,已有多區施行過人才公租房等舉措。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説,這份《意見》是對人才住房支援措施的優化統籌,將為各區、園區提供規範指導。
通過梳理發現,面向人才的住房保障舉措主要分為三大類:供應公租房、供應共有産權房、提供租房補貼及購房支援政策。
房源從何而來?根據《意見》,各區在編制年度政策性住房建設和供應計劃時,要確定一定比例的公租房和共有産權房面向符合條件的人才專項供應。除了新建,還有其他籌集方式:公租房可通過長期租賃集體土地租賃房、收購社會存量住房、改建調劑已有項目等多種方式籌集;共有産權房也可以通過收購剩餘政策房籌集。
如果人才家庭沒有申請公租房和共有産權房,而是到市場上租房,也可以獲得租房補貼。
此外,購房政策上也會有一定支援。據獲悉,經市級人才主管部門備案引進的非京籍優秀人才及境外個人(含港澳臺居民),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可以購買用於自住的普通商品房,或者申請購買一套共有産權房。
各區制定人才認定標準
此次人才住房政策並未統一敲定具體的人才認定標準,這將由各區來嚴格制定。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解釋,新總規明確了各區、園區差異化的功能定位,各區、園區重點發展的産業不同,發展所需的人才類型和層次也不同,所以未對人才標準進行全市統一規定,而由各區、園區綜合考慮本區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等因素制定,並在本區、園區實施政策中予以明確。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易成棟認為,每個區應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制定相應的人才標準,並給予人才政策扶持。《意見》不在全市範圍內對人才標準作統一規定,尊重各區差異,也是符合北京實際的。
此外,申請人才住房,也需要符合本市公租房和共有産權房的一般申請條件。如必須在本市無房或在本市有住房但距離工作單位超過一定距離;屬於本市、本區或園區需要的人才;在本區認定的單位就業或簽約達到一定年限。另外,各區認定的人才引進行業或單位應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
申請共有産權房,除了要符合本市共有産權住房申請條件,還需要滿足在本區認定的單位就業或簽約達到一定年限等條件。
人才住房不影響樓市調控
對於人才住房支援政策的定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這位負責人也直言,《意見》按照“租購並舉、以租為主;産城融合、職住平衡”原則,就近解決人才居住生活需求,聚焦符合條件人才的職住平衡,沒有任何投機和投資空間。
與此同時,人才住房也將實行更為嚴格的管理。據介紹,在“三城一區”及其他國家或本市重點功能區籌集的房源,面向園區就業符合條件的人才開展專項配租或配售,並在園區內實行封閉管理、迴圈使用,人才因工作及住房等情況變動,不再符合條件的應當退出。
以面向人才的共有産權房為例,購房人取得不動産權證未滿5年,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的,由代持機構按規定價格回購;取得不動産權證滿5年的,可通過市級交換服務平臺面向本區或園區符合購買條件的人才家庭出售。
此外,對於“人才住房政策衝擊調控”的傳聞,這位負責人也回應,本市將繼續實行嚴格的房地産調控政策,堅持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鬆,人才住房政策不會對調控政策造成影響和衝擊。
新聞延伸
中低收入家庭 保障房源充足
一部分房源分配給了人才家庭,是否意味着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房源就有所減少?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解釋:“人才住房不會影響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
2017年到2021年,全市將新供應各類住房150萬套以上。據介紹,這一數字也綜合考慮了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引進人才以及無房剛需家庭等多層次需求。“本市在支援人才職住平衡促進區域發展的同時,也將確保做好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住房保障。”
本市也將進一步加大各類政策性住房建設力度,其中共有産權住房將推25萬套、租賃住房50萬套,繼續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滿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
可以注意到,已經有一批房源“在路上”。來自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6月底,全市已有共有産權房項目50個、房源5萬套,已申購項目13個、1.2萬套,主要解決本市無房家庭住房剛需。
此外,2017年市政府批准的39個集體土地租賃住房項目,建築規模約321萬平方米,2018年下半年將陸續實現開工建設,優先滿足項目周邊就業人群、公租房備案家庭及城市運作服務保障人員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