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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再提速

日期:2018-04-13 00:00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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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北京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再提速——非必須招標工程無需備案直接辦證
  為了進一步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最新部署和要求,切實保障社會投資項目建設單位選擇施工、監理企業的自主權,加快施工許可審批的辦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委2018年4月12日發佈《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對非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直接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通知》(下稱“通知”),對於非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可自主選定施工、監理企業;可不經合同備案,直接辦理施工許可證,並再次重申對不進入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工程分平臺招投標的非必須招標工程項目,不收取施工合同、監理合同的登記備案費用。
  通知規定,根據2018年3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第16號令),除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外,其他工程項目可參照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定發包方式,不再強制要求進行招投標。北京市將按照規定要求,於2018年6月1日起開始全面執行。
  通知指出,對非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採取自主決定發包方式的,在確定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後,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時不再提交施工、監理合同備案材料,直接辦理施工許可證。
  通知再次重申,對不進入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工程分平臺招投標的非必須招標工程項目,不收取施工合同、監理合同的登記備案費用。
  通知規定,建設單位在選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時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選擇與工程項目規模相匹配的具有相應資質和資格的企業和從業人員,切實履行建設單位對施工和監理單位管理的主體責任。
  非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定發包方式,不再強制要求進行招投標,北京市將按照國家發改委規定要求於2018年6月1日起開始全面執行,其他均自通知發佈之日起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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