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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佈加強房地産經紀機構備案及經營場所公示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8-03-23 00:00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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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國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同時為適應房地産市場發展需求,進一步規範房地産經紀機構管理,提升房地産經紀機構服務水準,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原《關於加強北京市房地産經紀機構備案管理的通知》(京建交〔2009〕369號)和《關於規範房地産經紀機構經營場所資訊公示的通知》(京建發〔2010〕73號)兩個文件進行修訂、合併成《關於加強北京市房地産經紀機構備案及經營場所公示管理的通知》,並於2018年3月23日正式發佈。

  該《通知》於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通過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官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期間共收到反饋意見2條,我們對合理化意見進行了吸收。

  該《通知》將於2018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

  專家解讀

  北京房地産中介行業協會會長李文傑表示:

  《關於加強北京市房地産經紀機構備案及經營場所公示管理的通知》將過去監管中存在與國務院職業資格改革決定不一致的和授權、委託或指定行業協會承擔行政職能的內容進行了修改;落實了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中的市場退出標準,對於無法聯繫的機構將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或根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異常名錄記入備案機構警示名錄並向社會公示;明確了通過網際網路提供房地産經紀服務的機構也應辦理房地産經紀機構備案;統一了房地産經紀機構與分支機構備案的辦理時限;簡化了部分備案程式,部分辦事時限縮短為即時辦理等。

  該文件的發佈,進一步明確了房地産經紀行業規範經營的標準,我們將嚴格按照文件要求,組織各經紀機構貫徹落實好,進一步完善公司制度規章、規範服務標準、細化服務流程、加強經紀人員隊伍的監管,為百姓交易提供優質服務,為市場健康發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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