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參考財政部及有關省市做法,結合北京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執行情況,近日,市財政局發佈《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
一、總體情況
新一期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包括貨物和服務兩大類,涵蓋電腦、車輛等方面49個品目。同時將救災物資及服務、醫療設備及服務、警用設備及服務、教材和教學設備及服務等8個便於部門管理的項目納入部門集中採購範圍。除集中採購和部門集中採購項目外,貨物和服務項目達到50萬元應實行政府採購,達到200萬元應進行公開招標;工程項目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達到100萬元的工程應進入市建委的招投標平臺實行公開招標)。此外,還明確了扶持監獄企業和中小企業發展、支援節能環保等方面政策。
二、創新舉措
2018-2019年我市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與往年相比,主要有以下幾點創新:
一是創新目錄授權模式。按照政府採購法規定,集中採購目錄由省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機構確定並公佈。近年來,政府採購市場環境發展變化迅速,為適應這種快速的變化,需要創新分級授權的管理模式。按照包含關係和規格差異,將22個集中採購項目具體區分為49個分項,分級管理。對項目的增減調整由市政府審批確認,對分項的增減調整由市政府授權市財政局審批確認。2018-2019年期間,市財政局將根據實際需要定期調整分項,依法向社會公佈。
二是創新目錄管理模式。為增強政府採購目錄的權威性、指導性和統一性,維護北京市統一規範的政府採購市場,於2018-2019年建立同城同目錄的管理模式,市區執行統一的集中採購目錄和分散採購限額標準,各區不再制定本區的目錄及限額標準。
三是優化集採交易規則。認真貫徹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放管服的相關要求,促進集中採購交易規則統一、高效、簡明、規範。2018-2019年集中採購執行方式為:除特定規則外,集中採購方式統一為單項或批量小於200萬元為協議採購;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為公開招標。
四是優化集採品目內容。為適應政府採購改革和發展需要,將集中採購品目由61項調整為49項。刪除專用製冷空調設備、其他製冷空調設備、交換設備、視頻會議系統、視頻監控設備、消防設備、專業錄影機和信號源設備、衛星導航設備、硒鼓粉盒、車輛租賃、電腦設備租賃、辦公設備租賃等12項不符合集中採購大宗通用類特徵、預算單位反映強烈、實際工作中爭議較大的品目。航空機票代理服務不作為集中採購項目管理。將移動存儲設備、保險櫃等2項與原有的存儲設備、辦公傢具合併。考慮未來2年工作需要,響應預算單位工作訴求,增加搬家運輸服務、工程造價諮詢、投影幕等3個項目。
五是優化部門集中採購模式。進一步強化權責對等要求,明確預算主管部門責任。經過認真細緻調研,將部門集中採購項目由10項調整為8項,刪除病蟲害防治物資和設備、農用機械設備、城市規劃編制等3項;增加醫療設備及服務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