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財政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7-10-23
  6. [發文字號] 京財採購〔2017〕2279號
  7. [廢止日期] 2022-08-02
  8. [發佈日期] 2017-10-2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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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財採購〔2017〕2279號

市屬各單位,各區財政局、開發區財政局、燕山財政分局,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

  《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以下簡稱《目錄及標準》)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市屬各預算單位要以《目錄及標準》作為編制和執行2018年、2019年政府採購預算的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必須實行政府採購,做到應採盡採。

  二、本期《目錄及標準》實現全市統一的目錄管理,執行市區統一的集中採購目錄範圍和分散採購限額標準。各區不再制定本區的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

  附件: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

北京市財政局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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