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促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創新發展支援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已於2017年9月15日正式印發。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實施細則》制定依據和原則是什麼?
《實施細則》的制定依據是《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促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創新發展支援資金管理辦法》(中科園發〔2017〕10號)。按照“公開透明、突出重點、專款專用、注重實效”的資金管理使用原則,結合科技金融支援資金標準量化、審核為主的特點,《實施細則》中將每條支援措施的支援對象、支援內容、支援條件、申報材料等進行了細化和量化,使《資金管理辦法》更具可操作性。
二、《實施細則》制定的目的是什麼?
《實施細則》旨在支援金融機構聚焦服務中關村創新創業主體,根據科創企業特點和需求開展科技金融産品創新,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提高企業融資效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促進中關村示範區重點産業和企業發展。
三、《實施細則》的支援主體包括哪些?
《實施細則》的支援主體包括在中關村示範區內註冊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以及銀行、擔保公司、保險公司、股權投資機構、融資租賃公司等為中關村創新創業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機構。
四、《實施細則》的支援內容包括哪些?
《實施細則》的支援內容包括三個方面:1.支援基於網際網路技術的新金融引領發展。通過房租補貼、支援網際網路金融基礎設施或平臺建設、推動金融科技企業前沿技術示範應用、支援企業獲得金融業務資格等方式,優化新金融服務體系;2.完善産融結合的金融支撐體系。從綠色金融、天使創投、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並購重組、融資租賃等方面為産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創造良好的融資環境;3.深化科技信貸創新。支援企業開展間接和直接融資,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
五、《實施細則》中的重點産業具體指哪些産業?
重點産業是指《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發展建設規劃(2016-2020年)》中的“前沿資訊産業、生物健康産業、智慧製造和新材料産業、生態環境與新能源産業、現代交通産業、以及新興服務業中的科技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