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況
為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戰略部署,做好我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的有關工作,推進行政審批改革,完善事中事後監管,創新政府服務管理,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加快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註冊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衛醫發〔2017〕23號)《北京市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註冊改革工作方案》(京衛醫〔2017〕99號)的有關要求,我委擬在全市範圍內實施醫療機構的電子化註冊管理。
根據工作要求,我委在充分研討和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開展醫療機構電子化註冊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我市醫療機構電子化註冊工作的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實施步驟和工作要求。
二、主要內容
(一)工作目標。通過實施醫療機構電子化註冊,實
現醫療機構執業登記、變更登記、校驗、登出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醫療機構許可和服務事項的線上辦理。建立完善醫療機構電子檔案,強化資訊互聯互通和社會共同監督,全面提升對醫療機構的管理和服務水準。
(二)工作任務。一是實施“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完善行政審批流程。二是建立醫療機構電子檔案,推進資訊互認共用。三是強化資訊公示,促進社會共同監督。
(三)實施步驟。一是試點階段。2017年12月,在朝陽區、海澱區啟動醫療機構電子化註冊試點。二是全面實施階段。在試點基礎上逐步擴大實施範圍,2018年4月底前,實現醫療機構電子化註冊在全市的全面覆蓋。三是深化拓展階段。進一步完善醫療機構電子化註冊系統功能,拓展和優化服務內容,逐步將醫療機構設置審批、部分機構的備案管理等內容納入工作範疇,不斷提高電子化管理水準。
(四)工作要求。一是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二是各區衛生計生委要認真學習和掌握醫療機構電子化註冊的工作要求和辦事流程,嚴格把控各辦理環節,及時公佈辦理須知。要做好對轄區內醫療機構的培訓、宣傳、指導和諮詢服務,保障電子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三是各醫療機構和有關申請人對提交的電子資訊和材料的真實、準確和一致性承擔主體責任。醫療機構要指定專人負責電子化註冊管理工作,妥善管理電子化註冊操作賬戶,加強資訊安全保護。要做好電子化資訊和電子材料的核準工作,確保資訊的真實、準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