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提升創新能力優化創新環境支援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已於2017年9月30日正式印發。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實施細則》出臺背景及依據
為做好北京加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主要載體,加快建設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提升中關村示範區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社會組織等各類創新主體創新能力,促進各類創新主體深度融合,提升中關村創新創業生態系統連結能力,促進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發展。依據《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提升創新能力優化創新環境支援資金管理辦法》(中科園發[2017]11號)制定了《實施細則》,對支援項目的支援對象、支援條件、支援內容、支援額度、申報和審核流程等內容進一步的明確細化。
二、《實施細則》的支援主體
支援對象包含企業、社會組織、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以及創業服務機構。
企業是指在中關村示範區內註冊的高新技術企業(含經科技部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
社會組織是指主要在中關村示範區內開展工作或會員大部分在中關村示範區,有利於自主創新和示範區建設發展的,並已在民政部門登記或備案的非營利性組織,包括社會團體(含産業技術聯盟)、民辦非企業單位。
創業服務機構是指納入中關村創業服務支援體系的機構。
三、《實施細則》的支援主要內容
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提升創新能力優化創新環境支援資金管理辦法》(中科園發[2017]11號)基礎上,對知識産權、技術標準、新興産業發展、國際創新資源、社會組織及科技服務平臺五部分在支援內容方面進行明確和細化。
(一)知識産權
主要支援內容包括:支援企業創制發明專利、支援企業提升專利品質、支援企業開展專利高端運用工作、支援服務機構為企業服務;支援企業註冊國際商標、支援企業註冊國際商標、支援企業開展商標高端推進工作、支援服務機構為企業服務。
(二)技術標準
主要支援內容包括:支援企業制定技術標準、支援企業提升標準品質、支援中關村標準化示範試點企業承擔國際知名標準化組織工作、支援中關村標準化示範試點企業開展標準高端推進工作。
(三)新興産業發展
主要支援方向包括:支援開展前沿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支援科技成果應用示範、支援建設新興産業協同創新平臺;對重大技術裝備試驗示範項目給予保險費補貼支援。
(四)國際創新資源
主要支援方向包括: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國際研發合作、支援境外設立分支機構、在京或境外舉辦國際會議、參加境外重要會議和展覽、落實承擔國家或北京市重點國際交流任務。
(五)社會組織及科技服務平臺
主要支援方向包括:支援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支援社會組織開展服務創新創業的專項工作、支援樞紐型社會組織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支援科技服務平臺建設、鼓勵企業和高校院所建設中關村開放實驗室。
四、《實施細則》的特點
實施細則將創新辦法所涉及支援項目的支援對象、支援條件、支援內容、支援額度、申報和審核流程等內容進行了細化,使創新支援辦法更具有可操作性。
(一)細化了支援對象
如創新支援辦法中原則提出“對示範型社會組織給予重點優先支援”;在實施細則中對示範型社會組織進行了定義,“中關村示範型社會組織,是指在自身建設、工作績效、社會評價、行業影響力以及對中關村示範區發展所做貢獻等方面綜合評價較高,納入中關村示範型社會組織範圍的社會組織”。
(二)細化了支援內容
如創新支援辦法中原則提出“支援企業制定技術標準”,對企業創制國際標準、國家(行業)標準、中關村標準的支援額度進行了規定,實際操作中存在多家單位共同制定同一標準、需協商一致才能申報資金支援的情況,因此在實施細則中規定“同一項技術標準為多家單位共同制定的,支援金額由其在標準文本中的排序確定:排名1、2、3、4、5的單位,分別按照當年支援額度的30%、25%、20%、15%、10%給予支援。標準編制單位不足5家的,按參與單位數量平均分配”。
(三)細化了支援條件
如創新支援辦法中提出“支援知識産權領軍示範企業開展知識産權高端運用工作”,實施細則中明確中關村知識産權(專利)領軍企業的條件為:“應屬於中關村重點發展産業領域,上年度專利申請量達到1000件以上且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100件以上,企業內部知識産權管理制度健全,設有專門的知識産權管理部門且配備了專職管理人員,經濟效益良好,具有較強的核心競爭力,處於國內同行業綜合排名前列,在制定知識産權戰略、開展海外知識産權佈局、提升知識産權品質等方面能夠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四)細化了申報及審核流程
申報及審核流程統一規範為發佈申報通知、企業遞交申報材料、分園管委會(或受託專業機構)進行形式審核(或初審)、中關村管委會對通過初審的材料進行複審並擬定初步支援名單、支援名單在中關村示範區網站公示、撥付支援資金等程式。
(五)細化了申報所需材料
將各項支援內容涉及的申報材料進行了規範和細化,一般包括:資金申報表、企業資質材料、權屬材料(如專利授權證書),以及不同項目所需相關材料,便於企業提前準備相關資料。
(六)明確了新舊辦法銜接事宜
為保證政策順利過渡,細則規定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科園發〔2015〕52號)、《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社會組織發展支援資金管理辦法》(中科園發〔2015〕38號)有效期內發生的支援事項,仍按照原辦法規定予以支援。
五、《實施細則》中支援事項申報程式
(一)中關村管委會在中關村示範區網站上發佈資金申報通知。
(二)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提交至中關村管委會。
(三)中關村管委會委託專業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中關村管委會對通過初審的材料進行複審。
(四)中關村管委會根據項目實際組織專家評審。
(五)中關村管委會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財務審計。
(六)中關村管委會擬定支援方案。
(七)中關村管委會在中關村示範區網站上公示擬支援名單。
(八)公示無異議,中關村管委會將支援資金撥付至獲得支援的單位。
(九)根據項目合同書對項目進行監督和績效管理。對於分階段持續支援的項目,根據該項目上年度項目進展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決定是否給予下一年度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