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習近平總書記北京率先行動的要求,加快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首都營商環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商務委、市編辦、市工商局、市地稅局等部門,研究制定了《關於率先行動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2017年8月22日,《實施方案》經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五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9月16日正式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印發。
第一,編制過程。
一是認真學習貫徹,深刻把握黨中央、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指示精神。2017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講話時指出:“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行動,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李克強總理在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營商環境就是生産力,各地既要積極抓項目建設,更要着力抓環境建設,由過去追求優惠政策‘洼地’,轉為打造公平營商環境的‘高地’。”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蔡奇書記作出了重要批示,陳吉寧代市長做了專題部署,要求認真抓好中央精神的貫徹落實,以首善標準改革優化本市營商環境。我們會同有關部門迅速行動,加強與國家有關部委溝通對接,了解國家層面的政策安排和工作部署,積極抓好貫徹落實。
二是精心開展調研,從企業和群眾期盼入手研究改革方案。緊密結合加快創新發展和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深入企業開展營商環境調研工作,聆聽企業心聲,精心設計營商環境調查問卷,組織了28場企業座談會,發放回收1516份調查問卷,匯總梳理形成了企業集中反映的10大方面營商環境具體問題。聚焦這些問題,《實施方案》進行一一回應,通過有針對性的改革措施讓企業和群眾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三是加強縱橫聯動,突出具體改革措施系統性和可操作性。這次方案的制定,先是由53個部門分別立足職能研究提出了營商環境改革的具體措施,16個區提出了營商環境改革的需求和政策建議。綜合這些改革措施,我們按照政策準備條件和企業需求,分類分批梳理形成“三個一批”共136條具體政策清單,分別是近期(10月底前)擬出臺一批、年底前準備出臺一批、需要研究突破一批。每一條政策都明確了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見效。實施方案制定的過程,實際上也是各區各部門圍繞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統一思想、加強聯動、形成合力的過程。
第二,總體考慮。
一是突出政府職能轉變,以建設服務型政府、進一步提升服務企業水準為改革核心。強化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政府明確標準規範並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探索以政策引導、企業承諾、監管約束為核心的承諾制管理模式,為企業創造審批最少、流程最優、效率最高、服務最好的營商環境。
二是突出對標對表,以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為工作導向。堅持依法行政,依法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公平交易和自由競爭秩序,提高政府法治化水準;堅持國際標準,在科技、人才、貿易、園區建設等多個領域與國際標準對接,進一步提升做事規則的國際化水準;以企業便利為出發點,為企業投資、貿易、生活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務,不斷提高政府服務效率。
三是突出首都特點,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服務業擴大開放、加快“智慧政務”建設為重要抓手。堅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在簡化審批、下放許可權同時,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提高綜合服務能力;以國務院批復新一輪服務業擴大開放措施為重大契機,加大對外開放力度,以開放促進自身制度建設,推動佔北京GDP比重80%以上的服務業加快發展;深入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創新服務方式,優化服務流程,推進數據共用,最大程度利企利民,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好辦事、不添堵。
第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從投資環境、貿易環境、生産經營環境、人才環境、法治環境五個方面提出了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政策措施,彰顯“五個更加”。
一是投資環境更加開放。以便利化為導向,圍繞外商投資、民間資本、投資審批、商事服務程式簡化等方面提出具體的改革舉措。比如,在投資准入放開方面,縱深推進服務業擴大開放,根據國家和本市改革安排,加快放開部分競爭性領域外資准入限制和股比限制,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經驗;推動外資企業設立全程電子化,實現外商投資企業備案事項辦理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3個工作日。在投資審批效率方面,制定北京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7年本),再壓減50%的核準事項;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率先實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大幅提高審批效率並逐步總結推廣;完善本市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實現投資審批“一張網”。在商事服務方面,總結海淀區工商登記全程電子化試點經驗,逐步擴大全程電子化試點範圍,實現行政辦理人員與企業申請人“零見面”;在“七證合一”的基礎上,再整合相關部門證表,實現涉企事項“多證合一”。
二是貿易環境更加便利。圍繞企業關心的通關通檢便利化、境外合作等方面提出具體政策措施。比如,在貿易便利化方面,加快通關一體化改革,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北京試點建設,在交通樞紐等條件成熟場所試點建設城市候機樓,對高信用等級企業降低海關查驗率,全年出口平均查驗率控制在2%以內。在服務企業“走出去”方面,對境外投資實行備案為主、核準為輔的管理模式,完善境外重大投資項目協同服務機制;充分發揮“一帶一路”城市商會聯盟、境外友好商(協)會等多雙邊工商合作機製作用,加快構建境外投資經貿合作夥伴網路。
三是生産經營環境更加良好。聚焦企業最關注的産業發展、創新環境、稅費改革、供地政策等方面制定相關改革措施。比如,産業政策方面,分行業研究出臺促進高精尖産業發展的政策;加強與國際標準的對接,編制重點産業功能區發展指數,進一步提高重點産業功能區投入産出效率;出臺加大市級財政對各區個人所得稅徵收獎勵力度的政策措施。科技創新方面,設立北京市科技創新基金,引導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高端科研成果在京轉化,研究探索利用財政資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時轉化制度,完善中關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範應用的支援政策。降低成本方面,處理好企業反映突出的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和殘保金徵收問題;完善企業自建自持辦公用房的供地政策,試點推行産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結合政府定價目錄修訂,減少政府定價管理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規範行業商(協)會收費行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出臺優化提升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總部經濟相關政策措施,做好總部企業服務。
四是人才發展環境服務更加精細。聚焦人才最關心、需求最急迫、反映最突出的問題提出相關改革措施。比如,在人才落戶方面,修訂人才引進政策標準,大力引進優秀投資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人才引進落戶;為本市産業發展急需或創新創業潛力較大的外籍投資人才開通“綠色通道”,辦理最高期限為5年的《外國人工作許可證》;研究設立外國人才類《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在人才發展方面,推動形成體現增加知識價值的收入分配機制,在市屬上市公司、非上市科技型企業中試點開展股權激勵、分紅激勵等政策措施。在人才服務保障方面,力爭用2—3年時間在重點産業功能區和人才密集地區開工建設至少10所左右優質中小學校;以産業園區為重點,加大人才公租房籌集力度,由園區企業自持、統一配租,優先滿足入園企業人才住房需求;未來五年在新城、交通樞紐、産業園區等重點區域,推出1000公頃集體建設用地用於建設滿足多層次居住需求的租賃住房。
五是法治環境更加公平。嚴格依法行政,堅持依法管理、依規審批、依職服務。比如,在政策制定實施方面,注重合理保持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給予市場主體穩定預期;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有序清理廢除現存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做法。在誠信體制建設方面,依託全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實現“紅黑名單”統一管理和聯合懲戒業務協同,實行鉅額懲罰性賠償制度,對嚴重違法失信主體採取市場進入限制,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失信懲戒長效機制。在知識産權保護運用方面,提高知識産權審查品質和審查效率,開通快速出證通道,培育一批知識産權運營試點單位;加大對知識産權侵權違法行為特別是反覆侵權、惡意侵權、規模侵權等行為的處罰力度。在市場監管方面,探索建立跨部門、跨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執法機制,制定市場監管領域職能和機構整合的改革方案,推進綜合執法,切實解決多頭監管、重復監管問題。
第四,實施保障。
為確保改革措施落實到位,《實施方案》明確了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市區聯動、健全長效機制、加強督查考核和宣傳解讀四個方面的保障措施。比如,建立市級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聯席會議制度,定期聽取企業意見建議、研究解決問題,落實屬地責任,各區成立專班,聚焦營商環境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列出清單,分類、分層、分責限期挂賬整改,通過市區統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努力營造“親商、重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圍。同時加快構建一個服務中心、一個服務網站、一個項目代碼、一張服務卡片、一個信用平臺、一套政府服務標準的智慧型政務服務體系,在陽光運作中不斷提升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準。
下一步,我們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抓好《實施方案》貫徹落實。我們堅信,通過黨委、政府、企業以及包括在座各位媒體朋友在內的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們一定能夠把北京打造成國際一流的營商環境高地,成為我國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排頭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