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發〔2017〕20號
各區委、區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辦局,各總公司,各人民團體,各高等院校:
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關於率先行動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6日
關於率先行動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相關部署,以首善標準,率先行動,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力度,不斷提高為企業服務的能力和水準,努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特製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視察北京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緊緊圍繞推動創新發展和加快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充分發揮首都科技和人才優勢,以建設服務型政府、進一步提高服務企業能力和水準為核心,以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為導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服務業擴大開放、加快“智慧政務”建設為重要抓手,堅持問題導向,堅持首善標準,堅持改革創新,精準施策、重點突破,持續推進、務求實效,努力把北京打造成為國際一流的營商環境高地,成為我國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排頭兵”。
二、主要任務
(一)營造更加開放的投資環境
1.縱深推進服務業擴大開放。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實施方案》確定的141項工作任務,同步推進《深化改革推進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工作方案》新一輪開放措施落地。在放寬科學技術服務、網際網路和資訊服務、文化教育服務、金融服務、商務和旅游服務、健康醫療服務六大重點領域市場准入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快放開育幼養老、建築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競爭性領域外資准入限制和股比限制。深入總結綜合試點經驗,類比國家自貿區有關政策,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經驗。支援朝陽區、海淀區、通州區、順義區、昌平區和大興區結合區域功能定位,制定服務業擴大開放先行先試工作方案。(責任單位:市商務委、相關區委區政府)
2.進一步擴大利用外商投資。加強政策整合創新,制定本市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相關政策的實施意見。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或確需境外投資者提供資訊外,統一內外資企業業務牌照和資質申請的標準和時限,促進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公平競爭。深化外資企業“一窗受理”改革,實現外資企業設立全程電子化。落實國家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實現備案事項辦理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3個工作日。對外商投資旅游類項目,探索試行分級下放核準事權。借助京交會、京港洽談會、科博會等平臺,積極吸引外商投資。(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工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旅游委、市投資促進局、各區委區政府)
3.不斷拓展民間資本投資領域。嚴格界定政府投資範圍,市屬國有資本一般不再以獨資增量的方式進入完全競爭領域。全面落實民間資本准入平等待遇,任何部門不得對民間資本單獨設置附加條件、歧視性條款和准入門檻。積極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本市重大工程建設和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定放寬社會服務業市場准入具體辦法,切實解決健康養老、醫療康復、技術培訓、文化體育等領域准入門檻高、互為前置審批等問題。加大民間投資示範項目推介力度,加快推出一批棚戶區改造等示範項目,持續推出本市重點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文化局、市體育局、市財政局、市重大項目辦)
4.大幅提高投資審批效率。制定北京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7年本),再壓減50%的核準事項。完善本市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實現投資審批“一張網”。對企業投資項目統一賦予項目代碼,關聯各環節審批資訊,方便企業查詢。建設投資項目電子證照庫,實現在審批過程中産生的各類批復、證照等資訊共用,減少企業重復申報。研究推進規劃意見書和土地預審合併辦理、建設用地批准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合併辦理。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率先實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大幅精簡前置審批事項,並在中關村科學城、懷柔科學城、未來科學城和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逐步推廣。率先制定竣工聯合驗收具體管理辦法,推進投資項目全鏈條“放管服”改革。建立科學合理、責權利相統一的規劃分級管理模式,合理配置區級規劃實施自主權。依託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完善全市統一的土地電子交易功能,實現土地出讓網上交易。(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審改辦、市政務服務辦、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國土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中關村管委會、相關區委區政府)
5.鞏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在“七證合一”基礎上,再整合商務、公安、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及住房公積金等部門相關證表,實現涉企事項“多證合一”。推進“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在各領域互認互通。總結海淀區工商登記全程電子化試點經驗,逐步擴大以全程網上辦理、實名身份認證、智慧填報審批、電子檔案管理、電子執照應用為核心的全程電子化登記試點範圍,實現行政辦理人員與企業申請人“零見面”。對無稅控設備的納稅人推行簡易登出方式,實現納稅人線上自行申報和辦理登出。制定准入前信用承諾等配套制度,探索實施“結果登記制”模式。推進工商稅務登記遷移一體化辦理,進一步縮短辦理時限。探索推進企業住所和經營場所分離的登記管理模式。(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商務委、市公安局、北京海關、北京檢驗檢疫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編辦、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6.持續改進政務服務。公佈市區統一權力清單、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各類證明事項清單、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各類行政許可證件清單、職業資格許可認定清單等6張清單,制定四級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統一規範事項基本要素。進一步深化減證便民專項行動。構建普惠化智慧惠民服務體系,加快實現“北京通”和“一證通”全覆蓋。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制定全市政務資訊資源共用開放管理辦法,加大審批部門對進駐窗口授權力度,促進市政務服務中心“一站式”審批,實現數據“一次匯聚、多次共用”,打造“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的對外政務服務統一門戶。全面推行政務服務標準化和規範化,做到同一事項同等條件無差別辦理,完善首問負責、一次告知、領辦代辦等服務方式。所有政務服務事項按照“應進必進”原則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為企業提供集中的政務服務。(責任單位:市政府審改辦、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統計局、市政務服務辦、其他涉及政務服務的相關部門)
(二)營造更加便利的貿易環境
7.提升貿易便利化水準。加快通關一體化改革,全面落實“一次申報、分步處置”管理模式,進一步推廣“匯總徵稅、自報自繳”方式,不斷提高貨物通關效率。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北京試點建設,探索京津冀區域“單一窗口”互聯互通。開發“e檢”平臺,實行無紙化通關通檢模式,推動企業申報數據跨系統共用、多部門共用。優化海關查驗作業方式,對高信用等級企業降低查驗率,全年出口平均查驗率控制在2%以內。推進中關村生物醫藥國檢試驗區和平谷口岸食品農産品國檢試驗區建設,積極爭取檢驗檢疫先行先試政策。在交通樞紐等條件成熟場所試點建設城市候機樓,打造具有國際先進水準的安全、高效、透明、便捷的服務貿易綜合示範區。鼓勵利用保稅進口模式開展跨境電商業務,推動在市區設立跨境電商體驗店,吸引境外消費回流,促進內外貿易融合發展。(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政府口岸辦、市國稅局、北京海關、北京檢驗檢疫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首都機場集團公司)
8.服務在京企業開拓國際市場需求。對境外投資實行備案為主、核準為輔的管理模式,完善境外重大投資項目協同服務機制。加強境外投資真實性審查。採取以投資帶動工程承包、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多種方式,實現對外承包工程轉型升級、向國際産業鏈高端延伸,帶動技術、産品、設備和服務“走出去”,推動在應用中國技術和標準開展海外工程建設項目方面實現重大突破。發揮“一帶一路”城市商會聯盟、境外友好商(協)會等多雙邊工商合作機製作用,推進與國際組織、跨國公司以及全球重要城市投資促進機構和商(協)會的合作,加快構建境外投資經貿合作夥伴網路。(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市投資促進局、市貿促會)
(三)營造更加良好的生産經營環境
9.加強産業政策精準引導。嚴格執行、適時修訂新增産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進一步明確本市重點發展産業領域,聚焦市場主體普遍關心的重點問題,分行業研究出臺促進高精尖産業發展的政策。構建全市統一權威的政策發佈平臺,統籌發佈各區各部門産業發展政策和企業扶持政策。制定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一區多園統籌協同發展指導意見,建立各分園考核評價體系,優化企業發展環境。加強與國際標準的對接,編制重點産業功能區發展指數,進一步提高重點産業功能區投入産出效率,促進提質增效升級。在符合各類規劃的前提下,對國家級開發區利用外資項目所需建設用地指標予以優先保障。出臺加大市級財政對各區個人所得稅徵收獎勵力度的政策措施。(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中關村管委會、市規劃國土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財政局)
10.不斷優化首都科技創新環境。舉全市之力建設“三城一區”主平臺,制定中關村“1+4”資金政策實施細則,支援重大前沿項目與創新平臺建設,促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創新發展。制定實施北京市促進新型研發機構發展辦法,加快推進國際一流的新型研發機構建設。設立北京市科技創新基金,重點投向高端“硬技術”創新和前端原始創新,引導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高端科研成果在京轉化。加大財政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28條政策措施落實力度,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細則。在戰略性新興産業領域,研究探索利用財政資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時轉化制度。研究擴大科技創新券接收單位範圍,為更多小微企業和優秀創業團隊提供創新支援。完善中關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範應用的支援政策,積極推動新技術新産品示範應用。堅持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原則,促進內外資企業公平參與政府採購招投標。(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信息化委)
11.支援與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相匹配的總部經濟發展。出臺優化提升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總部經濟相關政策措施,加強對各類總部企業的定期走訪和對接服務等工作。加強市場化、專業化企業服務能力建設,吸引有競爭力的民營企業總部和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培育有創新活力的成長性總部,引導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總部企業向價值鏈、産業鏈、創新鏈高端發展。優化總部企業監管環境,在證照資質許可、連鎖化經營、稅收徵管等方面提供更為便利的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12.切實降低企業稅費負擔。全面落實“營改增”政策,規範優化徵管服務。處理好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徵收問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標準上限,擴大小微企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範圍,合理確定本市用人單位殘疾人就業比例。結合政府定價目錄修訂,減少政府定價管理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規範行業商(協)會收費行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完善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和集中公示制度,持續做好涉企收費專項檢查,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收費行為。(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市殘聯、市民政局、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
13.控制企業用能用地成本。深入推進綠色製造工程,組織實施一批能效提升、清潔生産、資源迴圈利用等技術改造項目。規範並運用好第三方評估機制,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機制推動企業節能改造。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完善企業自建自持辦公用房的供地政策,落實鼓勵利用存量房産建設眾創空間的政策。研究本市存量土地二次利用政策,總結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用地迴圈利用試點經驗,在全市推廣實施。創新産業用地方式,落實國家發展新産業新業態的供地政策,試點推行産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對重點産業功能區內重大産業項目差別化降低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標準。(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國土委)
14.優化企業融資環境。充分發揮首都資本市場優勢,建立並動態更新擬上市企業名錄,定期開展上市輔導服務,支援企業在滬深交易所、“新三板”“四板”、銀行間債券市場掛牌進行股權融資或債券融資。支援中關村銀行做強小微企業融資功能,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在京發起設立民營銀行。制定投貸聯動試點實施細則,支援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中關村開展科技創新型企業投貸聯動試點,研究設立專門針對投貸聯動的市場化風險補償資金,積極推動企業發行創新型債務融資工具。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使用特許經營權、政府購買服務協議、收費權、知識産權等無形資産開展質押貸款業務。出臺進一步推動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科技金融專營組織機構創新發展的相關政策,進一步優化科技型企業融資環境。設立市級融資擔保基金,更好滿足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責任單位:市金融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監局、北京證監局、市科委、市知識産權局、市財政局、中關村管委會)
(四)營造服務更加精細的人才發展環境
15.完善高端人才引進政策。落實《關於引進全球頂尖科學家及其創新團隊的實施意見》,為頂尖科學家及其團隊成員引進做好服務保障。開通“綠色通道”,為本市産業發展急需或創新創業潛力較大的外籍投資人才辦理最高期限為5年的《外國人工作許可證》。修訂人才引進政策標準,大力引進優秀投資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人才引進落戶。研究下放“三城一區”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核準許可權。研究設立外國人才類《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在外籍人才集中區域合理佈局外國人出入境服務大廳,探索將中關村外國人才辦理出入境試點政策措施向全市推廣。在中關村大街、未來科學城、新首鋼高端産業綜合服務區和望京地區試點建設國際人才社區,進一步聚集國際要素,吸引海外人才來京工作生活。(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外專局、市投資促進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公安局、首鋼集團公司、相關區委區政府)
16.完善人才培養和激勵機制。完善高校學科專業動態調整機制,推動高校開設跨學校、跨院係、跨學科、跨專業交叉課程,培養複合型、創新型人才。加大校企人才聯合培養力度,支援一批職業院校與企業合作辦學,推進專業設置與産業需求、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落實中央《關於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推動形成體現增加知識價值的收入分配機制。在市屬上市公司、非上市科技型企業中試點開展股權激勵、分紅激勵,構建科研人員、管理骨幹與企業風險共擔、利益共用的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
17.加強人才公共服務保障。加快在房山區、通州區、昌平區、大興區、懷柔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的重點産業功能區和引進人才密集地區高品質配套建設基礎教育學校,力爭用2至3年時間開工建設至少10所優質中小學校。研究外籍人員子女學校佈局,推動入學政策創新,在國際人才社區、“三城一區”、海外高端人才和科技創新産業聚集區域新設外籍人員子女學校,不斷完善首都國際化教育服務體系。增加涉外醫療服務供給,鼓勵發展多種形式國際醫療保險,提升外籍人才醫療服務水準。鼓勵用人單位按國家規定為外籍高層次人才建立補充養老保險,探索外籍人才社保繳納轉移接續機制。(責任單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衛生計生委、北京保監局、各區委區政府)
18.加強人才住房保障。加大住房供應力度,未來五年計劃供應住宅用地6000公頃、建設住房不低於150萬套,合理確定各類住房供應比例。創新人才住房保障機制,採取購租並舉方式,滿足人才多層次住房需求。以産業園區為重點,通過新建、收購、改建、長期租賃等方式,加大人才公租房籌集力度,由園區企業自持、統一配租,優先滿足入園企業人才住房需求。鼓勵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未來五年在新城、交通樞紐、産業園區等重點區域,推出1000公頃集體建設用地用於建設滿足多層次居住需求的租賃住房。完善住房租賃管理服務機制,明確住房租賃當事人權利義務,促進租賃住房租期和租金穩定,保障承租家庭在醫療、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務方面的權益。(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國土委、市人力社保局、各區委區政府)
(五)營造更加公平的法治環境
19.完善政策制定實施機制。注重合理保持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給予市場主體穩定預期。建立有效的政企溝通和反饋機制,新政策出臺前要充分聽取企業意見,出臺後要給企業留足消化和申報準備時間。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防止出臺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有序清理廢除現存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做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市政府法制辦、各區委區政府、市各有關部門)
20.建立誠信分類監管機制。堅持依法行政和政務公開,堅決兌現政策承諾,提高政府公信力。健全本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並與全國平臺實現互聯互通,推進誠信資訊在採集、共用、使用、公開等環節的應用。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依託北京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實現“紅黑名單”統一管理和聯合懲戒業務協同,探索建立懲罰性鉅額賠償制度,對嚴重違法失信主體依法採取市場進入限制,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失信懲戒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政府審改辦、市民政局)
21.強化知識産權保護和服務能力提升。提高知識産權審查品質和審查效率,開通快速出證通道,為創新主體辦理專利權質押登記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提供快速便捷的出證服務。探索推動專利質押融資保證保險。加大對知識産權侵權違法行為特別是反覆侵權、惡意侵權、規模侵權等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快提升知識産權專業化服務能力,落實北京市知識産權運營試點示範單位認定和管理辦法,培育一批知識産權運營試點單位。制定北京市知識産權創新創業基地認定與管理辦法,引導産業創新和知識産權聚集,支援小微企業和創新創業企業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依託司法機關、商(協)會等,完善知識産權糾紛多元解決機制,建立知識産權侵權查處快速反應體系。(責任單位:市知識産權局、市科委、北京保監局)
22.依法加強市場監管。創新監管執法方式,規範監管執法行為,探索建立跨部門、跨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執法機制,實現市場監管領域全覆蓋。改革監管執法體制,制定市場監管領域職能和機構整合的改革方案,整合監管力量,推進綜合執法,切實解決多頭監管、重復監管問題。推動市場監管許可權下放、重心下移,以提升城市網格化管理服務水準為抓手,整合基層現有管理資源,充實網格管理內容,強化屬地管理,充分發揮街道(鄉鎮)就近管理、便民服務作用。推進重要商品追溯體系建設,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編辦、市質監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務委、各區委區政府)
三、實施保障
23.落實主體責任。各區、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部署和組織推動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各項工作。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工作,成熟一項、推出一項,並加強效能評估。各區要落實屬地責任,聚焦本地區營商環境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列出清單,分類、分層、分責限期挂賬整改,確保取得實效。(責任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各區委區政府)
24.加強市區聯動。建立市級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各部門要加大組織協調和政策創新力度,採取第三方評估、問卷調查和召開企業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定期聽取企業意見建議,為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決策依據。各區政府要組建專班,建立完善工作推進機制,主動與市級部門對接。通過市區統籌、協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努力營造“親商、重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各有關部門、各區委區政府)
25.健全長效機制。按照公正公平、公開透明的原則,深入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加快構建一個服務中心(政務服務中心)、一個服務網站(網上政務服務大廳)、一個項目代碼(投資項目唯一管理代碼)、一張服務卡片(企業法人一證通)、一個信用平臺(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一套政府服務標準的智慧型政務服務體系,創新服務方式,推進數據共用,在陽光運作中不斷提升服務企業能力和水準。(責任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市政務服務辦)
26.加強督查考核和宣傳解讀。做好本實施方案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檢查和綜合評估,每季度對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重點地區、重點部門和窗口單位開展日常督導。制定本市營商環境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對各區營商環境進行考核評價。各區、各部門要將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作為述職的一項重要內容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制定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宣傳工作方案,加強宣傳解讀,向企業和社會充分展示本市率先推進營商環境改革優化的決心和力度。(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統計局)
各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意義,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勁頭抓好各項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讓企業和群眾看到實實在在的成效和變化。要加大對典型經驗和成功做法的總結推廣力度,促進相互學習借鑒提高,推動形成上下一心、互促互動、共同優化營商環境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