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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最高獎勵標準:北京超低能耗建築示範項目享1000元/平方米

日期:2017-07-25 09:12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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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築示範工程項目及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正式發佈。《辦法》規範了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築示範項目和獎勵資金的管理。今後,北京的超低能耗建築示範項目享受資金獎勵,標準為第一年1000元/平方米,是國內最高標準,之後逐年度遞減。到2018年,北京將建設不少於30萬平方米超低能耗建築示範項目。

  全市項目均可申請

  專家評審+專項檢測+專項驗收=示範項目

  根據《辦法》規定,建設單位、村委會或鄉(鎮)政府為申報主體,城鎮示範項目面積不小於1000平方米,農宅示範項目規模在10戶以上,或總示範面積不少於1000平方米。

  想申報成為示範項目,需要向項目所在區住建委提交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專家評審、市住建委官網7天公示,才能最終被確認為超低能耗建築示範項目,享受北京市的財政獎勵資金。

  超低能耗建築示範項目還需要對建築物的氣密性進行兩次專項檢測,並通過專家對現場實施專項驗收,才可授予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築示範項目證書及標牌。

  《辦法》還對項目各方提出了具體要求。建設單位(或申報單位)應組織對超低項目有關人員進行專項技術培訓;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集中展示有關資訊及關鍵節點的詳細做法,具備條件的可設立樣板間;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技術服務單位,應加強對屋面保溫防水系統、外墻保溫系統等關鍵節點的監督管理。

  社會和政府投資兩類示範項目

  北京享國內最高獎勵標準:1000元/平方米

  《辦法》明確兩類示範項目享受資金獎勵:一類為社會投資的示範項目,其中建設單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承諾實施超低能耗建築示範的,只對超出承諾範圍的部分予以獎勵;另一類為政府投資的示範項目,項目增量成本由政府資金承擔,實施相應資金管理程式。

  2017年10月8日之前確認的項目,按照1000元/平方米進行獎勵,且單個項目不超過3000萬元;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8日確認的項目,按照800元/平方米進行獎勵,且單個項目不超過2500萬元;2018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8日確認的項目,按照600元/平方米進行獎勵,且單個項目不超過2000萬元。

  獎勵資金分兩次撥付,第一次是在確認為示範項目後,預撥款不超過50%,第二次是通過專項驗收後,撥付剩餘資金,以確保項目品質。一旦發現弄虛作假、驗收不合格或者項目實施進度超過申報書承諾時限兩年的,取消其示範資格,追繳扣回已撥付的獎勵資金。

  農宅示範國內首例

  環境能耗和部品性能實施“雙控”

  《辦法》對超低能耗示範項目的環境能耗指標和關鍵部品性能參數實施“雙控”,室內環境方面,主要對溫度、濕度、噪聲和新風量做了規定,建築能耗和部品性能方面,主要對外墻、屋面、地面、外窗等部品的氣密性、傳熱系數、能耗指標等方面做了詳細要求。

  《辦法》對城鎮居住建築、公共建築和農宅三類超低能耗建築做了不同的技術要求。結合北京特點,分別列出了超低能耗公共租賃住房和超低能耗農宅的能耗及技術指標,這意味着,北京的農宅示範也將成為國內首例。

  延伸閱讀:

  1.什麼是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是指適應氣候特徵和自然條件,通過保溫隔熱性能和氣密性能更高的圍護結構(門窗、保溫材料),採用高效新風熱回收技術,最大程度地降低建築供暖供冷需求,並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更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適室內環境的建築。

  2.五大核心技術:高性能且連續的週邊護結構、高品質的超低能耗建築專用門窗、具有熱能回收功能的通風系統、具有極佳的氣密性、建築無熱橋設計、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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