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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北京市非居民用水價格的通知》的解讀

日期:2016-12-01 15:54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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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落實國家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大力促進水資源節約,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經市政府批准,自5月1日起本市調整非居民用水價格並實施非居民用水價格區域化差別定價政策。

  “非居民用水”的用戶主要是機關、事業單位、商業企業、寫字樓等等。

  據相關部門介紹,此次本市調整非居民用水價格主要基於三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北京是典型的資源型缺水城市。每人平均水資源量僅有100立方米左右,不足全國的1/20,不足世界平均的1/80。水資源短缺仍將是北京必須長期面對的基本市情水情。2013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水利部聯合發佈的《關於水資源費徵收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29號)要求,十二五末北京市水資源費最低徵收標準為:地表水水資源費平均達到1.6元/立方米,地下水水資源費平均達到4元/立方米。而目前,北京市非居民地下水水資源費僅為2.61元/立方米。

  二是隨着城市快速發展和人口不斷增長,城市供水規模不斷擴大,近年來為確保城市供水安全,加大城市供水設施建設與城市供水管網改造力度,投資建成南幹渠、郭公莊水廠等一批供水設施,城市供水能力達到506萬立方米/日,較2010年提高23%左右,城市供水成本相應不斷提高。

  三是國家發佈的《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也要求,北京市要結合城市功能定位,理順市場要素價格形成機制,在用水、用電、用氣等方面實施區域化差別價格政策,運用經濟手段,引導産業合理佈局,促進本市非首都功能疏解。

  目前,本市非居民水價由水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三部分構成,現行水價標準為8.15元/立方米。

  據了解,此次非居民水價調整,按照城六區和其他區域劃分,實行區域差別化價格政策。城六區非居民水價調整為9.5元/立方米,其他區域水價調整為9元/立方米。此次非居民水價調整主要提高了自來水水費和地下水水資源費。其中,城六區自來水水費由3.52元/立方米提高到4.2元/立方米;城六區和郊區地下水的水資源費由2.61元/立方米分別提高到4.3元/立方米和3.8元/立方米,通過此次調整,本市地下水水資源費達到了國家低限4元/立方米的要求。這也是在繼非居民用氣、用熱領域後,在非居民用水領域再次實施差別化定價政策。

  據市水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水價調整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水資源的稀缺性。近年來,本市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堅持“農業用新水負增長,工業用新水零增長,生活用水控制性增長”方針,用水總量穩定控制在每年39億立方米以下。2015年,全市總用水量達到38.2億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14.4億立方米,工業和建築業用水4.1億立方米,農業用水6.1億立方米。

  市自來水集團相關負責人介紹,水價調整後第一次抄表時,以5月1日調價日為劃分點,根據調價前後用水天數,按新舊水價分段計費。具體計算方式將由市自來水集團統一向社會公佈。屆時市民如需諮詢水費調整相關問題,可撥打市自來水集團客服熱線96116。

  相關部門表示,非居民用水價格調整後,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將加強行業監管,切實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優化水資源配置與使用;各級價格部門將加強價格監督檢查,依法嚴肅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價格秩序;各相關企業必須嚴格落實水價政策,加強管理,控製成本,提高效率,不斷提高服務品質和精細化管理水準。

調價前北京市非居民水價表

單位:元/立方米
用戶類別水價其中備註
水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
非居民8.153.521.633自來水供水
2.542.613自備井供水

調價後北京市非居民水價表


單位:元/立方米
用戶類別水價其中備註
水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
非居民城六區9.54.22.33自來水供水
2.24.33自備井供水
其他區域94.21.83自來水供水
2.23.83自備井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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