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名詞

先租後讓

釋義:

  先租後讓,是指供地方供地時設定一定期限的租賃期,按照公開程式確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先以租賃方式提供用地,承租方投資工業用地項目達到約定條件後再轉為出讓的供應方式。

發佈時間
2024-02-18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土地
來源出處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工業用地先租後讓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工業用地先租後讓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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