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名詞

京津冀全域營業執照跨省異地“辦、發、領”

釋義:

  北京、天津、河北的申請人可異地登錄擬設立企業所在省(市)登記系統提交申請,屬地登記機關核準後,將營業執照及公章寄遞至申請人指定地址。對線上提交確有困難的特殊事項,支援具備條件的登記機關開展申請材料異地代收代寄,實行跨域核準辦理。

發佈時間
2026-04-17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工商
來源出處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2026年全面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2026年全面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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