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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4-14
  6. [發文字號] 京市監發〔2026〕1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6-04-1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6年 第22期(總第946期)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2026年全面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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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監發〔2026〕17號

市市場監管執法總隊,各區市場監管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行政審批局、綜合執法局,房山區燕山市場監管分局,市局機場分局,市局機關各處室,各事業單位:

  現將《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6年全面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6年全面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打造“北京服務”的工作要求,立足市場監管部門職能優勢,堅持“首善標準 監管為民”,聚焦經營主體可感可及的關鍵需求持續發力,全面推動市場監管領域營商環境改革迭代升級,為首都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以提升企業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為首要目標,以對標國際國內先進規則和最佳實踐為重要抓手,聚焦市場監管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不斷創新優化服務方式、服務手段和服務標準,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便利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為推動首都經濟高品質發展提供堅實支撐。

  二、主要任務

  (一)提升經營主體發展品質

  1.優化經營主體登記註冊服務。釋放經營場所資源,指導各區貫徹落實《北京市經營主體經營場所(住所)登記管理若干規定》,支援圖書館、博物館、體育館、公園等事業單位場所和文物建築配套便民服務空間以及在京高校、科研院所完善科技創新活動及配套服務場所配置。持續規範準入服務,統一全市股東變更、增資減資、住所標準化等領域業務辦理標準,全面更新登記註冊一次性告知單和文書表格,強化對各區業務培訓和政策宣貫,進一步提升全市登記註冊標準化、規範化水準。

  2.支援新興産業發展。參照市場監管總局新興行業、未來産業標準,支援企業按照行業習慣或者依據專業文獻申請將體現相關産業特點的詞語作為名稱行業用語,便利企業在名稱行業中使用前沿技術或體現創新特點的表述,更好支援産業創新。聚焦新興産業、未來産業深化經營範圍規範化改革,推出石墨烯材料公司、量子資訊科技公司、商業航太公司等場景化經營範圍組合套餐,便於企業一鍵點選;支援重點領域企業自主公示特色項目,滿足企業經營發展的個性化需求。

  3.提升外資企業準入便利度。結合境外投資者使用習慣持續完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制度,制定中英文對照版登記註冊申請文書,指導各區為外資企業提供便利登記服務。加大外資企業境內再投資支援力度,進一步簡化外商投資性公司設立流程,為外國投資者在本市設立投資性公司、外資金融機構在京落地展業提供優質登記服務。

  4.推進京津冀企業登記資訊共用。深入落實《京津冀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持續深化登記註冊一體化改革,推動實現京津冀全域營業執照跨省異地“辦、發、領”,進一步提升京津冀跨域登記便利化水準,實現更多登記事項“同城化”辦理。

  5.完善經營主體退出機制。多措並舉優化經營主體退出路徑,推動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有序退出,有效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持續優化企業破産資訊核查“一件事”,強化業務協同和數據共用,推動將破産企業董監高等相關人員地址和聯繫方式等必要身份資訊納入查詢服務,更好為破産管理人履職提供便利。 

  (二)提升標準支撐引領能力

  6.優化地方標準管理制度。規範地方標準制定管理,優化地方標準立項審批程式。完善地方標準審查機制,對照《地方標準制定負面清單(2025年版)》,組織開展地方標準規範清理,禁止利用地方標準排除、限制市場競爭。

  7.激發標準創新主體活力。充分發揮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導向作用,支援包含外商投資企業在內的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標準制修訂和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活動。舉辦“企業標準化大講堂”活動,面向企業開展輔導,提升企業標準化創新能力。

  8.推動標準化與産業發展協同。聚焦資訊技術、氫能、建材、核設施等領域開展智慧製造、高新技術標準化試點項目建設,支援引導在京單位&&參與人工智慧、腦機介面、合成生物等前沿領域標準制定,完善高精尖産業標準體系。組織在京全國標委會與重點産業企業標準化供需對接活動,提升標準化支撐産業創新能力。強化技術性貿易措施服務,指導企業加強貿易合規與風險防範,服務企業“走出去”。

  9.夯實城市建設標準化基礎。強化標準對城市建設領域的支撐引領作用,支援開展城市建設運作領域地方標準立項和制修訂工作,增強與城市發展、産業升級、群眾需求的適配性,助力提升城市韌性和可持續發展水準。

  (三)提升為企服務質效溫度

  10.加快政務服務數智化發展。優化“e窗通”平臺線上服務體驗,推廣住所標準化登記,為經營場所産權人提供用戶空間維護、住所標準化地址申請、記錄查詢等服務,提升經營場所申報便利化水準。進一步優化市場監管領域電子印章服務效能,為電子印章在政務服務領域應用提供有力支撐。做好電子營業執照與市政企業報裝平臺的系統對接,提供便利化服務。

  11.推動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食品生産經營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名稱、法定代表人變更時,無需再次申請即可自動同步變更食品生産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相關事項,並直接獲得變更後的新電子證書,實現“免申即享、同步辦理”。對於因未按時年報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補報年報後自動進行信用修復,實現“免申即享、無感修復”。

  12.增強涉企數據共用實效。強化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行政處罰等信用修複數據共用,及時推送至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和北京市大數據平臺,實現“一次申請、同步修復”。完善涉企報表報送機制,推動更多涉企報表納入企業數據填報“一件事”,減少企業“多頭報、重復報”。

  13.探索開放信用監管數據。向試點平臺企業探索開放列異、列嚴等信用監管數據,建立數據開放通道,引導平臺企業強化在“企業入駐資質審查-信用評級變動-事中巡檢-風險研判-下架清退”等環節的信用管理,構建動態信用評價體系,有效提升企業治理效能。

  (四)提升市場競爭治理水準

  14.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針對全市市級行政機關、各區政府出臺的涉及經營者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抽查,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從源頭杜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

  15.綜合整治平臺“內卷式”競爭。聚焦住宿、餐飲平臺持續深化“內卷式”競爭綜合整治,動態完善“內卷式”競爭行為負面清單,對重點平臺企業開展合規評價和“飛行檢查”,加大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引導企業健全內部合規管理體系,推動平臺企業和平臺內經營者、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共贏發展。

  16.加強商業秘密保護體系建設。聚焦“人工智慧生成內容+視聽”領域,探索推進行業商業秘密保護服務中心建設,構建企業、行業協會、政府等多方協同保護模式,組織開展“企業商業秘密保護能力提升服務月”活動,應用商業秘密保護賦能高品質發展,激發經營主體創新活力。

  17.規範商務樓宇寬頻接入。加強對商務樓宇寬頻接入市場違法行為的處罰,依法對相關經營主體存在的價格違法等行為進行查處,涉嫌構成壟斷行為的,嚴格依法處理。

  (五)提升綜合監管執法效能

  18.加強涉企行政檢查管理。強化行政檢查計劃統籌管理,嚴格控制檢查總量,依託綜合監管資訊系統全流程監測檢查計劃執行情況,通過系統監測分析提示等方式減少重復檢查,持續壓減無計劃、無依據的臨時檢查。按照分級分類原則,動態調整檢查項風險等級,推動監管資源向高風險領域聚焦配置。

  19.全面推行“綜合查一次”。按照“安全優先”原則,依託綜合監管資訊系統,統籌各部門檢查計劃,強化跨層級、跨區域和跨部門協同聯動,推動“進一次門、查多項事”。

  20.提升“掃碼檢查”規範化水準。持續深化“掃碼檢查”管理,嚴格落實“掃碼報到、亮碼通知、照單檢查”制度,定期監測分析行政檢查情況,引導企業參與監督反饋,壓實反饋問題整改責任,持續增強監管執法質效。

  21.統籌推進非現場監管改革。推動風險篩查和問題線索模型應用,推動各區、各部門立足實際積極探索非現場監管方法與路徑,提升非現場監管應用能力。

  22.強化“無事不擾”企業清單動態管理。制定“無事不擾”企業清單動態管理辦法,細化納入和移出清單的條件、程式,提升動態管理科學性,根據首都經濟高品質發展需求和工作實際,擴大清單覆蓋企業範圍。

  23.加強服務型監管執法。組織各有關部門利用“京通”平臺向被檢查企業推送合規指引,增強企業合規意識和風險防控能力。在部分行業領域或區域探索開展“預約式”指導服務,開展專業化指導與精準化幫扶。大力推進服務型執法,推行“預防為主、輕微免罰、重違嚴懲、過罰相當、事後回訪”的執法模式,營造監管執法有力度、服務引導有溫度的良好氛圍。

  24.健全跨部門線索移送機制。推動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綜合執法部門,開發綜合監管資訊系統平臺功能,依託平臺和共用標準,構建案件線索移送工作機制。

  25.迭代升級綜合監管資訊系統功能。優化完善綜合監管資訊系統計劃制定、檢查執行、結果推送、評估監測等系統功能,支撐業務流程線上貫通,通過智慧化平臺手段,推動執法透明、協同、高效。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加強黨組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統一領導。商事制度改革、促進市場競爭、監管執法三個專項小組要強化統籌協調,制定本領域年度改革方案,推動各項改革舉措落實落細。各部門要提高認識,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提升軟實力和競爭力的重要抓手,強化部門協同和市區聯動,加大各業務條線對區局的指導和培訓力度,全面提升營商環境隊伍的專業素養與服務能力。各區局要結合轄區實際和優勢,進一步細化任務舉措,切實保障政策實施效果。鼓勵各區局、各部門先行先試,以促進首都經濟高品質發展為目標,在制度創新、改革實踐、服務優化等方面深入探索,力爭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體現首都市場監管特色的標誌性改革舉措。

  (二)增強政策實效

  各部門要聚焦企業群眾辦理高頻業務常態化開展局處長“走流程”行動,細緻梳理辦事堵點卡點,形成一批務實管用、企業群眾感受度高的“小切口”措施,精準有效為企業解難題、辦實事。優化政策查詢、推送等服務,大力推進“免申即享”“直達快享”,切實增強對企服務質效。在政策發佈前要精心策劃組織相關培訓宣講活動,一方面確保工作人員把握政策操作規範,另一方面助力服務對象領會政策紅利。

  (三)深化宣傳引導

  持續暢通政企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深化打造“營商環境會客廳”平臺,問需于企、問計于企、問效于企,形成政企良好互動,助力企業堅定在京發展信心。強化營商環境政策宣傳,善於挖掘宣傳點、用好新媒體,用企業群眾聽得懂的語言做宣傳,全面展示營商環境改革成效,傳遞惠企政策舉措,不斷增強企業群眾對市場監管領域良好營商環境的知曉度和認同感,全面提升“北京服務”的美譽度和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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