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名詞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

釋義: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是指國家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臨其他危險情形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報告。

發佈時間
2021-11-25
主題分類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來源出處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等9部門關於印發《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等9部門關於印發《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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