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名詞

常住地辦理就業失業登記

釋義:

  常住地辦理就業失業登記是指本市城鄉勞動力可選擇在常住地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以下簡稱街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失業登記,納入本市就業失業登記制度進行管理。

發佈時間
2019-11-29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
來源出處
關於本市城鄉勞動力在常住地辦理就業失業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本市城鄉勞動力在常住地辦理就業失業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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