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6日,北京市體育局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和本單位網站對《體育場館運作管理規範(徵求意見稿)》和《社會足球青訓機構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經統計,共收到社會各界意見建議7條,現將意見採納情況説明如下:
一、《體育場館運作管理規範(徵求意見稿)》公開徵集意見的反饋
《體育場館運作管理規範(徵求意見稿)》收到社會各界意見建議4條,主要集中在開放時長、場地利用、服務規範等方面。經研究,採納情況如下:
(一)針對“明確公益開放底線,規定每週最低開放時長與節假日開放要求,細化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安全審批與應急管理流程”的建議,我們已吸收採納,在徵求意見稿中增加了“公共體育場館公益開放時間應符合公共體育場館基本公共服務規範”和“高危險性體育項目依法進行審批,按照項目開放標準和要求開展經營活動,制定相應的安全預案”的要求。
(二)針對“規範場地多元利用邊界,明確非體育類活動佔比上限,強化場館消防、監控等安全設施配置與運維標準”的建議,我們已吸收採納,在徵求意見稿中增加了“體育場館舉辦的非體育類活動次數應符合體育場館運營管理辦法的要求”和“配置消防、安保、應急等安全設施,並定期進行檢查、維護”的要求。
(三)針對“完善服務標準化體系,要求公示收費標準、服務流程與投訴渠道,配套專業技術人員持證上崗要求”的建議,我們已吸收採納,在徵求意見稿中對“6.1.1諮詢接待管理和5.2.2人員管理”中涉及建議的內容做了進一步的明確。
(四)針對“健身場館不應歧視老年人”的建議,我們已吸收採納,在徵求意見稿中增加了“強化公共服務,考慮全齡段各類型人群、需要優待人群以及公益性群眾體育賽事活動需求”的要求。
二、《社會足球青訓機構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公開徵集意見的反饋
《社會足球青訓機構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收到社會各界意見建議3條,主要集中在足球青訓機構教練員管理、足球青訓機構教學管理、學員管理等方面。經研究,採納情況如下:
(一)針對“建立教練員準入與成長機制,明確資質認證要求,規範薪酬保障與持續培訓體系,降低人才流失率”的建議,我們已吸收採納,將標準5.2.1.1條修改為“機構從業人員包括執教人員、管理人員、服務人員、安保人員,從業人員均應滿足聘用準入條件”。
(二)針對“細化教學與安全管理,統一訓練大綱標準,明確學員身心健康保護措施與意外傷害保險全覆蓋要求”的建議,我們已吸收採納,將標準6.3.1條修改為“應根據中國足球協會青訓大綱編制滿足不同年齡、不同足球技術等級學員的足球青訓機構培訓大綱”。
(三)針對“打通人才發展通道,建立學員數據檔案與賽事參與機制,規範體教融合銜接政策及收費與退訓條款透明度”的建議,我們已吸收採納,將標準6.3.13條修改為“應對學員接受培訓有關的各項數據、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並存入學員檔案”。
感謝社會各界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北京市體育局
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