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地方標準《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技術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反饋

日期:2024-09-18 17:30    來源: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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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25日—8月25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首都之窗”)和本單位門戶網站對北京市地方標準《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徵集意見期間,共收到意見建議13條,採納7條,部分採納3條,未採納3條,現將採納情況説明如下:

  一、關於建議將“MSS:維護支援子系統(Maintenance Support System)”修改為“MSS:維護監測子系統(Maintenance Supervision System)”的意見,部分採納,鋻於目前尚無權威機構發佈維護監測子系統的英文名稱,暫刪除本條縮略語,文中採用中文描述。

  二、關於建議將“應安全、可靠的檢測區段佔用/空閒狀態”修改為“應安全、可靠地檢測區段佔用/空閒狀態”的意見,採納,按意見修改。

  三、關於建議將“最高運作速度不大於160km/h”修改為“最高運作速度不大於160千米每小時(km/h)”的意見,未採納,根據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要求,本文單位名稱採用英文符號表述,且全文統一。

  四、關於建議將“支援24h不間斷運營”修改為“支援24小時不間斷運營”的意見,未採納,根據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要求,本文單位名稱採用英文符號表述,且全文統一。

  五、關於建議將“Automatic train control”修改為“Automatic Train Control”的意見,採納,按意見修改。

  六、關於建議刪除“5.3.3 信號系統的降級控制應具有聯鎖控制級,GOA2級線路宜具有點式控制級。”的意見,部分採納,將5.3.2與5.3.3合併描述。為保障降級運作通過能力、降低故障影響,本市既有23條CBTC線路中19條配置了點式控制級,本條保留“GOA2級線路宜具有點式控制級”的要求。

  七、關於建議5.3.5、5.3.6增加“反方向運作宜具備區間任意點折返功能。”描述的意見,未採納,原因如下:一是正常運營無任意點折返需求,特殊情況下通過反方向運作滿足故障應急處理要求。二是任意點折返功能基於線路資源管理控制方式實現,採用聯鎖進路方式的CBTC系統均不具備,如明確該功能要求將具有排他性。

  八、關於建議將“當列車停車精度在±0.5米範圍內時,ATO宜允許打開車門。”修改為“當列車停車精度在±0.5米範圍內時,ATP應允許打開車門。”的意見,採納,按意見修改為“當列車停車精度在±0.5米範圍內時,車載ATP應允許打開車門,ATO宜輸出打開車門指令”。

  九、關於建議將“故障恢復後列車不應自動啟動。”修改為“故障恢復後列車不應自動發車。”的意見,部分採納,根據是否依據ATS計劃對列車的發車與啟動進行了區分:列車從站臺或庫線啟動統一描述為“發車”,從區間啟動統一描述為“啟動”,修改相關條款描述。

  十、關於建議將“應具備執行ATS濕軌模式的功能,限制列車運作速度、降低牽引力、降低制動力等。”修改為“應具備執行濕軌模式的功能,限制列車運作速度、降低牽引力、降低制動力等。”的意見,採納,按意見修改。

  十一、關於建議將“在站臺軌、停車線、折返線正常運營方向發車端宜設置無源應答器,用於實現列車快速定位功能。”修改為“在站臺軌、停車線、折返線正常運營方向宜設置無源應答器,用於實現列車快速定位功能。”的意見,採納,按意見修改。

  十二、關於建議將“GOA2級線路在正常運營方向站臺發車端應設置發車指示器。”修改為“在正常運營方向站臺發車端應設置發車指示器。”的意見,採納,按意見修改。

  十三、關於建議將“列車允許退行最大距離不應超過5米。”修改為“列車允許退行最大距離不應超過5米(可配置)。”的意見,採納,按意見修改為“列車允許退行最大距離宜不大於5m,可結合線路條件設置”。

  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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