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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按照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金融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組織實施2026年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政策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2026年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以下簡稱保險補償)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援範圍
2026年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政策支援範圍為《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2024版)》(以下簡稱《目錄》)全部領域。整機裝備原則上按照臺(套)數方式支援;核心繫統、關鍵零部件、重大技術裝備關鍵配套及基礎件原則上按照批次數方式支援。其中高端工業母機、電子專用裝備、新型農業機械裝備、精密儀器儀錶等單臺(套)裝備價值不高的整機裝備可按批次數方式支援;航空發動機、船舶發動機等單件價值較高的核心繫統、關鍵零部件等可按臺(套)數方式支援。
二、工作程式
(一)資格審定
企業申報。生産《目錄》內重大技術裝備的北京市民營製造企業,按要求向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提交申報材料。在京央企向所屬中央企業集團提交申報材料。
推薦單位審核。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按要求對本地區所屬企業開展資格審核,重點審核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産品技術參數的符合性和價值合理性等,形成審核意見,報送工業和資訊化部。
部門復核。工業和資訊化部委託第三方機構組織復核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資格,並按裝備價值的一定比例核定保費補助資金額度,有效期5年。
(二)資金申請
企業申請。通過資格審定,保費補助資金額度在有效期內,完成裝備的製造、交付、投保與全額保費繳納後,裝備製造企業按要求向所在地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或所屬中央企業集團提交申請材料。
推薦單位審核。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會同北京市財政局、金融監管局組織審核,審查材料的真實性和一致性,重點關注涉及關聯企業交易和保險費率使用合規性,形成審核意見,報送工業和資訊化部和金融監管總局。
部門復核。工業和資訊化部會同金融監管總局委託第三方機構組織復核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政策資金申請。對符合條件的投保企業按照不超過實際繳納保費80%給予補助。
裝備製造企業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業務管控,確保材料真實、完整、有效、準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等方式騙取保險補償資格和資金的,3年內不得申報工業和資訊化部相關項目,並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三、材料報送方式
符合條件的企業,請嚴格按照附件要求組織編制申報材料。請於2026年7月16日下午17點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jiandan@jxj.beijing.gov.cn,過時不再受理。
四、政策提醒
(一)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項目資格審定結果,將作為享受首臺(套)政策的重要依據,並在其他首臺(套)政策中予以優先考慮。
(二)鼓勵裝備製造企業與承保公司根據裝備技術成熟度、應用場景複雜度、歷史賠付率等風險特徵,自主協商確定保險費率和險種。同時,在有效期內科學合理使用保費補助資金額度,合理把握資金使用進度,確保財政資金平穩有序支出,更好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能。
(三)對於已通過資格審定的項目,同一裝備製造企業無需重復提出資格審定申報,額度適用範圍為同一申報企業所有符合或超過《目錄》相應條目技術指標要求的裝備以及其改進型裝備。
(四)獲得保險補償政策支援的整機裝備製造企業,在開展採購活動時,對於已投保品質保障類保險的關鍵系統和零部件,不應收取配套企業品質保證金。鼓勵裝備製造企業與用戶協商,對於已投保品質保障類保險的裝備,不再收取品質保證金。
(五)獲得保險補償政策支援的整機裝備製造企業,應定期向配套企業反饋使用情況,推動上游關鍵系統和零部件等産品迭代升級。鼓勵裝備製造企業加強與保險公司、用戶協商配合,建立完善的首臺(套)反饋迭代機制,及時獲得裝備使用情況、品質情況、出險情況等,加快裝備迭代升級。
五、聯繫人及電話
機械工業規劃研究院有限公司
李景楊 15132597929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智慧裝備處
簡丹 010-55520970
特此通知。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