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保險主要包括科技活動風險保險、科技活動主體保險。研發費用損失、成果轉化費用損失、科技成果應用推廣風險、智慧財産權被侵權等都在科技保險的保障範圍內。
2025年,我國科技保險為科技創新提供保險保障約8萬億元,保費同比增長44%,為應對科技創新投入大、週期長、風險高的特點,有效發揮減震器、穩定器作用。
昨日,科學技術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智慧財産權局聯合對外發佈《關於加快推動科技保險高品質發展 有力支撐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從6方面提出20項舉措,加快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保險體制機制。
聚焦科技保險高品質發展
此次《意見》出臺,著眼于有力支撐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聚焦科技保險高品質發展。那麼,高品質發展體現在哪?
■既保障國家重大科技任務,也支援科技型中小企業
意見提出,健全重大技術攻關風險分散機制,加強對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保險服務和對重點區域的科技保險服務。
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風險特徵,意見提出支援保險機構開發條款簡便、價格合理、投保便捷、理賠便利的産品,擴大科技保險覆蓋面。
■聚焦重點領域,推動産品服務創新
意見明確,加強重點領域保險保障,強化科技型企業全生命週期保險保障、支援科技型企業“走出去”、完善科技人才保險保障服務、加快發展智慧財産權保險、推動網路安全保險創新應用。
同時,意見要求優化科技保險産品開發和精算定價,優化科技保險承保理賠服務,鼓勵科技保險專業化經營,優化科技保險發展生態。
■引導金融“活水”流向科技創新
保險資金是長期資本、耐心資本。除提供風險保障外,意見引導保險資金投向科技創新領域,支援投資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和重點科技領域,加強對新興産業和未來産業的投資佈局,加大創業投資的支援力度,健全國有保險機構參與創業投資的內部容錯機制。
展望未來,隨著涵蓋科技創新全鏈條、全週期的保險産品和服務體系逐步建立,科技保險將為推動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和科技強國建設更好保駕護航。
京津冀將先行先試科技保險創新
昨日,科技部發佈消息,北京(京津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等重點區域將成為科技保險創新“首發地”。
《意見》明確,支援北京(京津冀)、上海(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成為科技保險創新“首發地”,推動先行先試和引領示範;支援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因地制宜、率先突破,打造科技保險區域創新高地;支援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和保險創新示範區開展各具特色的科技保險創新實踐。
保險産品將在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産業化推廣等關鍵環節,加強開發設計,並逐步建立覆蓋各環節的保險補償和風險分擔體系,暢通科技研發到市場應用的轉化通道。科技保險産品開發和精算定價、科技保險承保理賠服務等環節將得到優化。《意見》提出,鼓勵科技保險專業化經營,同時要優化科技保險發展生態。(劉蘇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