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指南

日期:2024-08-05 16:05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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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至退休年龄

  3、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保险

  满足以上条件且个人档案已存放在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或街道可办理本市参保手续。

  二、办理方式:

  方式一:线上办理

  1、进入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选择“灵活就业服务”请您按照网站提示登录.

  2、选择“险种”(养老、失业、医疗“三险”);选择“是否需要申领社保卡”;选择“是否同步办理个人就业登记”

  3、填写个人信息、就业情况等信息,其中有两项涉及到缴费(委托代发行信息、缴费工资(基数)),您可根据个人情况在区间内填写。

  缴费基数说明:在本市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每年须在申报期内申报本年度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自由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保险费参见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缴费基数的公告(每年7月核定)。

  三、确认填写信息,您可在个人中心查看进度,之后按期查缴费用即可。

  方式二:线下办理

  您可前往各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各街镇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地图:https://map.beijing.gov.cn/category?categoryId=rlzyggfwzx

  区级社保机构https://map.beijing.gov.cn/category?categoryId=qjsbjg

  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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