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实施的统筹、组织和协调;教育、科技、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交通、水务、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本领域预付卡的监督和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的预付卡,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公安、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付卡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什么情况经营者不得发行预付卡或者为消费者办理续卡?
(一)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因供职单位违法行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四)申请注销或者正在办理注销手续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预付卡能设定有效期吗?
预付卡设定有效期限、预收金额较大等对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经营者应当在书面合同中向消费者作出风险提示。
经营者称预付卡一经办理概不退卡对吗?
经营者制定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消费者须知等不得包含概不退款、不补办、解释权归经营者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消费者须知等包含本条前款规定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消费者买了预付卡还没有用是否可以退?
消费者自购买预付卡之日起七日内未兑付商品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经营者退卡,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卡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全额退回预收款;消费者因购买预付卡获得的赠品或者赠送的服务,应当退回或者支付合理的价款。
余额不足以兑付单次最低消费项目的能退还余额吗?
能。
经营者停业是否应当告知消费者?
经营者出现停业、注销等情形导致预付卡无法兑付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及时通过电话、短信或者微信等方式告知消费者,并在经营场所、网页的显著位置发布公告。
经营者需要保存交易记录吗?
经营者应当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保存交易记录至少三年。
经营者发行预付卡需要审批或备案吗?
经营者发行预付卡超过一定数量、金额规模,应当将名称、经营场所自有或者租赁、租期等信息准确、完整地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不得迟报、瞒报、虚报。其中,分公司发卡规模计入总公司。经营者发行预付卡未超过一定数量、金额规模,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自主备案。具体规模、备案要求,由市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资金存管是如何实施的?
本市建立预付卡预收资金存管制度。实行资金存管的行业、纳入存管管理的经营者范围计算、资金存管的要求、资金支取方式等的具体办法,由市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制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纳入存管管理的经营者应当在存管银行开立预付卡预收资金专用存管账户,将符合规定要求的预收资金存入专用存管账户并按照规定方式支取。
消费者有哪些解决争议的途径?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业主管部门能采取哪些措施?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经营者发行、兑付预付卡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经营者的经营场所,了解有关情况;
(二)要求经营者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三)要求经营者提供有关证照、凭据、合同、交易记录等资料并有权复印。
经营者应当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消费者投诉后多长时间能得到回复?
消费者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执法部门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消费者。
如果是在网上购买的预付卡,网络平台承担责任吗?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不得发行预付卡或者为消费者办理续卡的经营者发卡或续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发行预付卡或者为消费者办理续卡的,责令立即停止发卡、续卡,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
预付卡消费时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
(一)了解经营者备案及预收资金存管情况;
(二)向经营者全面了解预付卡所兑付的商品或者服务内容、数量和质量、价格和费用、有效期限、余额退回、风险警示、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信息;
(三)自主决定购买预付卡;
(四)了解预付卡使用情况、查询消费记录、余额等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退回预收款的会被行政处罚吗?
经营者违反《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退回预收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暂时停止发行预付卡。
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存管资金的如何处罚?
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存管资金的,责令存管并暂时停止发行预付卡;逾期不改的,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止发行预付卡;继续发行预付卡的,责令停业。
如何对经营者实行信用监管?
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将经营者的行政处罚等信息,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布。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可以依法采取相关信用管理措施。
预付卡消费应当如何签订合同?
建议签订书面合同的示范文本。预付卡书面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市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应当听取消费者、经营者、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
信用评价对预收资金监管有什么影响?
依据《北京市体育行业预付式消费领域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除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外,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调整预收资金存管比例,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市场主体,减少10%的资金存管比例(最低为10%);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市场主体,提高10%的存管比例(最高可达100%);如无体育行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提高20%的存管比例(最高可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