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解讀 > 政策問答 > 《關於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範圍等問題的通知》相關問答
如何提交緩繳申請?

  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申請緩繳時,只需辦理一次,無需每月申請。首次申請從6月2日起至6月6日,可申請從5月起享受緩繳政策。6月13日至6月25日,可申請從6月起享受緩繳政策。7月至12月緩繳申請時間為當月1日至15日,申請當月起可享受緩繳政策。

  符合中小微企業緩繳條件的參保單位,登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在“2022年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模組中選擇“受疫情影響生産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參照執行單位)”申請。符合受疫情影響較大的17個行業中的大型企業,可向所屬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線上提交緩繳申請。

緩繳政策實施範圍是什麼?

  《通告》明確,在前期已將5個特困行業納入社保緩繳政策範圍的基礎上,將以下三類參保單位納入緩繳政策實施範圍。一是産業鏈供應鏈受疫情影響較大的17個行業所屬生産經營困難企業;二是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産經營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三是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可以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申請緩繳應同時滿足四個條件分別是哪些?

  申請緩繳時,參保單位應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一是2021年度在京正常繳納三項社會保險費;二是申請緩繳月之前1個自然月處於虧損狀態或之前3個自然月累計虧損;三是提出緩繳申請的當月,參保單位不在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內;四是參保單位必須承諾緩繳期滿及時繳費。

  對於2022年在本市新開戶的參保單位,在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時,須同時滿足上述後三個條件。


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是如何規定的?

  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的參保企業,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均延長至2022年年底,已申請緩繳的參保單位緩繳期限自動延長,無需再次申請。參保單位按之前公佈的5個特困行業申請緩繳的辦理流程不變。

參保單位申請緩繳的三項社會保險費最晚什麼時候交?

  最遲應于2023年2月23日前繳清,免收滯納金。逾期未繳的,從2023年3月1日起,對已緩繳的三項社會保險費按規定加收滯納金,並且參保職工社會保險個人權益也將如實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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