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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2021年第〔〕19号
  2. [发文机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3. [发布日期] 2021-02-24
  4. [有效性]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已上市中药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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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配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已上市中药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现予发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已上市中药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国家药监局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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