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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发改农经〔2021〕1812号
  2. [发文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发布日期] 2021-12-22
  4. [有效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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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农经〔2021〕18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应急厅(局)、气象局、林草主管部门:

  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应急部    

中国气象局    

国家林草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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