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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3. [发布日期] 2021-03-01
  4. [有效性]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转发视音频内容分发数字版权管理标准体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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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发挥标准在数字版权管理建设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研究建立了视音频内容分发数字版权管理标准体系,已经予以发布。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标准化工作中贯彻执行。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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